辽源两级法院集中宣判“黄赌毒”案件并召开新闻发布会
辽源两级法院集中宣判“黄赌毒”案件并召开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记者 付晓娇)10月17日、10月29日,辽源两级法院分两次对“黄赌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涉毒典型案件追踪
2015年,被告人李某某在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分两次,共计贩卖冰毒14.5千克、麻古5000粒。2019年1月25日,被告人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19年10月29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刘某、杨某在辽源多次贩卖冰毒。期间,被告人教某某容留刘某等人共同吸食毒品。2019年10月17日,龙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杨某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和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被告人教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涉黄典型案件追踪
被告人邵某于2018年4月至9月期间,在本市经营的足疗店及其租用的出租屋内,容留未成年卖淫女姜某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收取提成。2019年10月17日,龙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邵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涉赌典型案件追踪
被告人娄某、史某于2019年1月至3月期间,共同出资购买16台赌博机,通过网络接受他人投注,并利用微信进行结算,违法所得人民币1.2万元。2019年3月份,娄某又独自购买11台赌博机,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余元。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娄某、史某以盈利为目的,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2019年10月29日,龙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娄某、史某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六个月。
集中宣判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29日迅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集中宣判的“黄赌毒”案件情况进行通报,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尤其是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不断凝聚工作合力、增强政治担当、突出打击重点。本次集中宣判,体现出全市两级法院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犯罪活动的坚强决心,彰显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营造安全稳定社会治安环境的坚定信心。
全市两级法院将在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守人民立场,紧紧把专项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以来、与“建设平安辽源”结合起来,压实责任、加强配合、依法严惩“黄赌毒”和黑恶势力犯罪,确保专项斗争和整治活动不断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