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理论中心组召开2019年第五次集体学习会
市委理论中心组召开2019年第五次集体学习会
本报讯(记者 王茵 夏景明)10月25日,市委书记柴伟主持召开市委理论中心组2019年第五次集体学习会,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招待会、国庆节当天庆祝大会上三篇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切实把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牢记初心使命、继续团结奋斗,不断开创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三篇讲话蕴含了中华民族的价值共识、精神追求、政治智慧、历史经验,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彰显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把祖国的命运同党的命运、社会主义的命运紧密联系起来,使爱国主义成为党员干部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要把爱国主义落实在行动上,同贯彻学习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深入落实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推动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结合起来,把爱国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要加强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深入诠释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大意义,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上来,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条例》主要内容、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要以《条例》为指导,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创新开展宣传思想工作,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推动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伟大事业中来;要切实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把《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推动形成大宣传格局,不断开创宣传工作新局面。
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董福财,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许辉分别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国庆节三篇重要讲话精神作了交流发言。
市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