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三起“黄赌毒”案件

龙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三起“黄赌毒”案件

    龙山区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加大打击力度,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本报记者 刘鹰 摄


    本报讯(记者 于芯)10月17日下午,龙山区人民法院集中对三起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组织卖淫、涉嫌容留卖淫案件进行一审宣判,祝某某等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6万元。
    记者在龙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3起案件分别是“祝某某等3人组织卖淫案”“刘某等3人犯贩毒品案”“邵某容留卖淫案”。三起案件中,被告人置法律于不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此次龙山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彰显法治权威,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高质高效地审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在全社会进一步巩固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