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为全面落实企业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照《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保证证照齐全合法生产,生产(建设)手续齐全,杜绝手续不全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杜绝“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假图纸、假密闭、假整改、假数据、假报告;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件超期;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隐瞒事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建设、不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工、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杜绝巷道式采煤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确保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履行矿领导下井带班职责,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
    以上承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未兑现承诺,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处罚,直至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承诺单位:辽源市大水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人:陈海义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