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今年十一月一日正式实施

《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今年十一月一日正式实施

    本报讯(记者 于芯 实习生 闫书御琳)10月15日下午,我市举行贯彻实施《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告,《条例》于今年5月3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8月1日获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我市居民养犬渐成风气,犬只泛滥引发了诸多问题。为此,市政府责成市公安局着手研究起草《条例(草案)》,市公安局在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和支持下,经多方调研论证后向市人大提交法规案,经过市人大三次审议及省人大批准,该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实施前准备阶段,市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龙山区、西安区等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开展《条例》实施前准备工作。《条例》共六章四十二条,明确了犬只疫病免疫和养犬登记、养犬行为管理、犬只留检和处理等依法管理规定,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养犬人和犬只,主管责任部门将视情节对其处罚或没收犬只。《条例》的实施对加强城市文明建设、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人身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发布会上,市司法局介绍了《条例》出台的相关背景及主要内容;市公安局发布了我市禁养犬60种名录、禁养犬只肩高限制、犬只登记流程等;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我市犬只免疫机构名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了犬只管理职责等;新闻媒体还就《条例》实施提出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