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患治理有良方

犬患治理有良方
——辽源市第三部地方性法规《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诞生记
本报记者 于芯


    “下班刚进电梯,便被突然窜出来的一条大黄狗吓得够呛。”家住星河万源的孙女士提起她与养犬邻居的尴尬事儿,一脸的无奈。
    “被咬伤的人和犬主间发生邻里纠纷常见,且矛盾很难调解。”一位社区工作人员深有感触地说。
    狗患猛于虎。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住环境的改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宠物犬走进人们的生活,但它在给犬主带来乐趣的同时,也给别人的生活带来了无数烦恼。
    市公安局仙城分局资料显示,2018年上半年,警方月均接到涉犬警情10余起。小小的一条狗,竟能让邻里反目,令原本不相干的人恶语相加甚至大打出手……
    爱犬有自由,但养犬要守规。
    犬患的治理俨然成为事关社会和谐、事关城市文明、事关民生的大事。人大代表的议案,政协委员的提案……民声呼唤,治理“犬患”已成为城市管理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何规范文明养犬?辽源必立新规……
    犬患隐忧,何为约束?直击要害,精准下药
    养犬事小,却关系到百姓生活的安全感、幸福感,最能看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水平……面对城市“犬患”的隐忧,“犬患”治理已成为城市文明的“新考题”。养犬,必须循规蹈矩,遵法守法!
    曾亲眼目睹过狂犬病患者发作时惨状的市人大代表姜伟说:“解决犬害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刻不容缓。”为积极呼吁城市文明养犬,姜伟也多次在人代会上提出《加强犬科动物管理的意见》议案,引起领导高度重视。
    “制定出台一部适合我市养犬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不仅是为规范城市有序养犬提供法律支撑和依据的迫切需要,也是呼应广大人民群众愿望、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更是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这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如是说。
    市委、市政府善闻人民群众的心声……
    市人大代表关注广大居民的倾诉…… 
    不规范的养犬行为,不仅是广大群众关注热议的焦点问题,还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市委、市政府将养犬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摆上日程。市政府根据人大代表和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在充分审查论证的基础上,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养犬管理的立法项目的建议。
    经市委同意,2018年1月12日,《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上被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这意味着,我市养犬将逐渐步入社会化、规范化、法制化、常态化管理的轨道。
    “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和政府的重要作用,一定要确保养犬立法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兆宇高度重视,对养犬立法工作提出要求。
    统筹协调、高位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直击犬患要害,精准下药,谋定布局。
    一场精细、深入、规范的城市“治犬”战役悄然打响……
    不以规矩,何成方圆?《条例》出台养犬再难任性
    立法养犬为的就是民生。基于不规范养犬引发的社会问题频发,怎样协调好养犬人和反对者的双方利益,使之不成为对立群体,又能化解好养犬人对犬只的喜爱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产生的矛盾……市人大在养犬管理论证中下了真功夫……
    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各地有53个城市针对养犬管理开展了立法工作,其中制定地方性法规46部、政府规章7部。对于养犬监管机制尚未建立、养犬管理工作相对落后的辽源而言,这部立法不仅要符合辽源实际,更要具有可操作性,让犬患得到有效治理,无疑又是一次严峻的考验……
    为保证《条例》严谨科学,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任务目标,明确了工作步骤与细化措施;市政府按照《立法法》要求启动立法程序;市公安局负责起草条例草案,各相关成员部门参与密切配合。
    请市民为《条例》出点子……
    市公安为《条例》摸底子……
    邀媒体为《条例》造声势……
    市人大为《条例》找定位……
    聘专家为《条例》求论证……
    开展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组织座谈、达成共识……
    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调研此项工作,两次召开全市立法工作推进会,与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司法等部门,研究解决立法推进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许辉参与《条例》草案起草工作……
    如何坚持以制度管人,以理服人,以诚待人,做个恪守原则的“规矩人”?该《条例》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变“堵”为“疏”,变“弃”为“管”,定位于管理型立法与服务型立法相结合,从弃管到禁养、限养,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行为转换,对养犬活动进行合理引导,通过采取过罚相当的惩戒措施,实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真正缓解人与犬的矛盾……
    为保证立法符合辽源市实际,市公安局牵头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针对犬只管理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调研,多次召开立法工作调度会,听取各单位和各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梳理摸排的问题,还会同市人大法工委、原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负责人,深入江苏无锡、苏州,甘肃白银,青海海东等地区学习宝贵经验……这为“新规”立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完善条例的相关内容,市公安局主动征求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数百条;对条例相关法律法规问题,向专家学者进行了询证……
    2018年11月,市政府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法规案……
    进入审议修改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要求,相关专委会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迅速推进审议修改工作。相关专委会逐条分析,逐条梳理,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交换意见,确定了《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规范内容。
    在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讨论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兆宇分别深入各组听取人大常委讨论意见,与常委进行探讨交流,就草案内容的细节与常委们反复推敲,满足群众的立法诉求。 
    经过多方论证,条例以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从养犬登记、强制免疫、禁养大型犬及烈性犬、犬只出行管理方面入手,从规范养犬人行为、提高养犬人素质、落实养犬人责任出发,把管犬与管理人相整合,完善了各项规定,一部顺应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的条例诞生了。
    2019年8月,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正式批准了《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
    这部养犬管理的法规共六章四十二条,明确了犬只疫病免疫和养犬登记、养犬行为管理、犬只留检和处理等依法管理规定,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养犬人和犬只,主管责任部门将视情节对其处罚或没收。这部法规的实施,可以让广大群众之间相互督促,相互提醒,发现问题可以及时投诉,可以让更多的养犬人更好地管好自己家的“爱犬”,使城市变得越来越文明,不再让“犬患”成为城市里的“公害”,养犬再难任性!
    万事俱备,何惧“犬患”?《条例》执行指日可待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2019年11月1日起,《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我市治理铲除“犬患”即有法可依。
    听说已立好了养犬法规,在人民广场散步的居民李秀英拍手称快。她说:“以前来广场散步,时常见到狗在附近的草坪、树下拉屎撒尿,特让人反感。有了‘养犬法’,就能使养狗的人提升道德水准,也会增强城市的文明程度。”
    一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条例》的出台对所有的犬只实行免疫防疫制度,降低了疫病传染的风险,使民众生命安全得到保障,使市容卫生环境得到保护,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对“犬患”说“不”喊“打”的声势。
    养犬管理并非易事,群众工作才是“重头戏”。《条例》即将实施,我市的居民小区也陆续实行了文明养犬制度……
    如今,走进“东星山语城”,挂在主路两侧整齐划一、内容丰富的宣展板上“保护环境、文明养犬、爱我家园”“山语城是我家、环境连着你我他”,《山语城文明养犬微公约》《提倡文明养犬》等内容非常醒目。“自从定了《公约》,文明养犬的人渐渐多了,现在小区环境是越来越好了。”B24号楼的小区业主李书冬说。
    东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但制定了《山语城文明养犬微公约》,还向居民发放了《致犬主业主的一封信》,并通过悬挂横幅、温馨提示等,在小区内开展了一系列文明养犬宣传工作。物业公司副总经理王东瑗说,居民文明养犬知晓率的扩大,使多数犬主都能自觉履行《公约》……
    我市这部“以法利民”治理犬患良方的诞生,真正反映了群众诉求,维护了群众利益,回应了群众期待。只有养犬人守法有序,我们的家园才能更加和谐美好……
    “《条例》从开始谋划到草案起草到审议通过,始终坚持市委的领导,体现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吸纳了多方面的意见建议,是集体智慧共谋良策的结晶。”提及如何把《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落实到行动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说,法律法规不能成为“纸上谈兵”,要让其充分发挥规范养犬行为的效力。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好《条例》,依法依规加强对犬只的监督管理,确保《条例》落实到位,深入人心,真正让其在加强养犬管理工作中实实在在的发挥最大作用。《条例》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跟踪《条例》的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
    慎乃出令,令出惟行。
    治理犬患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更是一场必须打赢的战役。《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将最大程度解决人民群众所急所盼的“聚焦”问题,直击顽疾痛点,它能让更多养犬人依法规范养犬行为,自觉维护城市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