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九鼎投资“涉黑团伙”过堂
广东九鼎投资“涉黑团伙”过堂
表面上是投资担保公司,其实是发放高利贷和暴力追债。不但“黑吃黑”,还通过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方式向借款人及其家人追债。2016年,以被告人谭某、敖某韵(女)为首的广东九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九鼎公司)涉黑团伙成员20人,在海珠区法院齐齐受审。据悉,该团伙成员年龄从27岁到54岁,本案卷宗多达99册124卷,首犯谭某、敖某韵均被指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重婚罪8项共同的罪名。谭某另外还被指控帮助伪造证据罪、行贿罪。
“暴力追债”,强掳拘禁欠款人及其家属
从2007年开始至2015年,谭某、敖某韵为追讨欠款,组织、领导、指挥同案人多次到借款人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对借款人及其家属进行拦截、恐吓、跟踪和阻止外出,并砸门、淋红油、破坏监控设备,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财物。通过拦截虐打、强掳拘禁,逼迫借款人到派出所,制造经济纠纷来让高利贷债权合法化。
2009年3月,谭某等人将被害人两名家属强行掳上车,带至番禺祈福新村九鼎公司宿舍进行控制,并进行殴打。利用逼迫他们签订的合同制造经济纠纷的假象,逼迫其前往天河南派出所,并在派出所门口监视。两人最后被番禺钟村派出所民警解救。起诉书显示,这伙人如法炮制追债案共7宗。
2008年9月初,广东湛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封某军向九鼎公司借款人民币1000多万元,还款期届满后,因资金链断裂而无力偿还。同年1月底,敖某韵受指派纠集二同伙将封某军的弟弟封某从佛山市高明区强行掳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城周边路段进行拘禁。期间,谭某、敖某韵指挥同伙轮流对封某进行看押,限制其人身自由并不断以暴力威胁还款,封某只能在路边搭帐篷露宿。时至2009年3月,封某才借机逃脱。
此外,谭某与敖某韵还曾向湛大集团的担保人贾某晖进行追债,2013年3月10日,一伙人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将贾某晖强行掳至白云区一处偏僻荒山进行殴打,强迫其在一批空白借条上签名按指纹,后这伙人又将贾某晖带至天河南派出所,并在派出所外布置人员进行严密监视。同日22时30分,这伙人将贾某晖转移至一家水疗馆、九鼎公司办公室等地继续看押,直到贾某晖被胁迫支付10万元后方能离开。
串通律师霸占欠债人公司资产
除了逼迫到派出所制造经济纠纷假象,这伙人还伪造材料制造诉讼。2012年8月期间,谭某、敖某韵安排杨某贵在欠债公司鹤山市长业混凝土公司担任总经理,并提出与长业公司股东温某合作经营。由于温某不从,谭某指挥社会人员及九鼎公司人员多次对温某及其家属进行威胁、恐吓,抢夺公章并强迫温某签下同意合作经营的“会议纪要”。
此外,谭某还通过伪造多份虚假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指使朱某云将长业公司诉至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法院。朱某云串通律师在庭上出示虚假证据,导致该法院在温某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九鼎公司拥有长业公司场地、设备的使用权的判决。谭某持该判决将温某赶出长业公司。
“非法占农用地”,被政府罚款后继续违建
2007年,谭某以个人名义分别与广东省阳江市国营阳江林场签订开发合同,与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道石河村委会沙田村民小组签订租赁合同,租赁罗琴分场上尧工区的土地开发漂流等项目,并为此成立阳江市罗琴雅操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开始,谭某等人擅自在阳江林场罗琴山上尧工区占用土地2万多平方米,构建建筑物及其他与漂流项目相关设施。2011年5月13日,阳江市国土资源局责令罗琴雅操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以罚款。该公司交纳罚款后,仍继续非法修建房屋、道路、构建驾校训练场等。
2015年6月18日,经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鉴定,涉案用地中的受破坏总面积为49.89亩。其中,属于耕地面积20.21亩,已被硬化,完全遮盖耕层;属于林地面积6.46亩,已硬化,破坏程度均达100%。
“行贿官员”,行贿原广西藤县县委书记90万元
2013年5月—2014年2月,谭某在广东九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请广东省金融办审批有关业务,以及帮助广西索芙特集团有限公司拿回被司法机关扣押的保证金过程中,为获得时任广东省纪律监察委员会副书记钟某坚(另案处理)的帮助,多次贿送给其人民币共计47万元。
2004年11月,谭某还曾以广东粤林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名义,通过拍卖的形式获得了藤县交口、和平、三江这三个水电70%的股权,为了获得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县委书记秦某明(已判刑)在产权转移等方面的帮助,分多次贿送给其人民币共计90万元。
(转自《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