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情况
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情况
本报讯(记者 于芯 李及肃 陈博琳 张莹莹 刘鹰 吴培民 王彦雨)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7月15日至8月25日,市委3个巡察组对东丰县、东辽县、龙山区、西安区,以及市金融办、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住建局、市残联、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人社局14个市直重点扶贫单位扶贫领域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9月24日至25日,各巡察组分赴4个县(区)召开反馈会议。市委巡察办相关领导,以及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部分组员出席会议。4个县(区)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各巡察组组长先后向县(区)党委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专项巡察情况,指出了各县(区)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各县(区)党委要认真履行扶贫工作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好五级书记抓扶贫责任制,大力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工作;要抓好扶贫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加大产业扶贫支撑力度;要严格把握政策,全面提升扶贫工作的精准性;要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用的机制体制;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市委巡察办相关领导传达了市委书记柴伟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专项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增强做好问题整改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凝聚抓好整改的思想共识。要切实担当主体责任,科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推动整改工作扎实开展。要务实整改举措,抓好建章立制、成果运用、督促推动,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甚至拒不整改、边改边犯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追责,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14个市直重点扶贫单位存在的问题,以正式文件形式作了反馈。
4个县(区)主要负责人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要聚焦重点问题,精准发力,严肃认真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切实把问题解决彻底、整改到位,铲除病根、防止反弹。要推动成果转化,坚决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落实、细节上突出精准、实施上统筹兼顾,保质保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要端正态度,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要统筹兼顾,做到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要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切实兑现承诺,努力向市委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各县(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及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