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民法院设立“导诉员”制度便民“暖”人心
本报记者 李锋
“这个制度确实好。以前我对法院不熟悉,到哪儿办事都找不到门儿,填个表格都要弄一上午。现在有了‘导诉员’,让我方便了不少……”来东丰县人民法院立案的王有清对该院设立“导诉员”制度所带来的好处赞不绝口。
节后上班以来,东丰县人民法院针对以往常有人因对法院不熟悉、对法院工作流程不清楚、对法律知识欠缺,面对诉讼程序无所适从致使来回周折、浪费时间和精力等实际情况,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员”岗位,实行导诉服务制度,为当事人引导诉讼、释疑解惑。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导诉员工作制度,把便民、利民落到实处,东丰县人民法院制定了《导诉人员工作职责》,并通过张贴带班领导干部公示栏、领导干部分管部门公示栏和法官、干警通讯录等方式,确保人民群众与法官沟通“无障碍”。在每个工作日,2名干警兼任导诉员挂牌上岗,在立案大厅值班,为当事人释疑解惑、引导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