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立案” 打造便民服务新模式

“家门口立案” 打造便民服务新模式
东丰县人民法院成功办理首例“跨域立案”案件


    本报讯(记者 于蕾)为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提升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跨域立案操作规程》,东丰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进跨域立案便民服务新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切实提升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水平。
    7月3日下午,一名当事人因离婚纠纷来到东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辽源两县两区婚姻家庭案件由西安区人民法院集中统一审理,因距离较远,当事人如若到西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将增加其诉累。为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减少诉累,东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在核实起诉人的身份信息、审核确认起诉状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向当事人提供必要的风险提示、立案指导、法律释明,并指导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履行相关手续后,14时,东丰县人民法院作为协作法院向管辖法院西安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跨域立案申请;14时08分,通过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平台将起诉材料推送至西安区人民法院;14时13分,西安区人民法院接收;15时11分,西安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至此,东丰县人民法院成功办理首例“跨域立案”案件,实现“家门口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