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扫黑除恶“五个一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以敢打能胜的斗争精神横扫一切黑恶势力
我省扫黑除恶“五个一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吉林日报》讯(记者 粘青 实习生 于小博)5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以“大案攻坚”为主题发布了扫黑除恶“五个一批”行动取得的重大阶段性成果。
省委政法委负责同志介绍,自4月17日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五个一批”行动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纷纷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专案组,强化组织调度,抽调业务骨干,加大攻坚力度,加快办案进度,推动大要案件迅速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目前,挂牌督办的20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基本实现了向前一步的工作目标,即在侦的移送起诉、审查起诉的审结宣判;公开悬赏缉捕的20名涉黑涉恶逃犯,公安机关已抓捕到案19名;倒查问责的12起重点涉黑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查处256人。
省纪委省监委负责同志介绍了对长春市刘立军、吉林市张永福等在全省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12起重点涉黑案件进行倒查问责有关情况。并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严格落实“三个绝不放过”要求,对每一起涉黑案件都会认真分析研究涉黑组织违法犯罪、坐大成势过程和原因,深挖彻查涉黑案件背后腐败、充当“保护伞”及失职失责问题,坚决做到“有伞打伞,无伞追责,有伞更要追责”。
省法院负责同志介绍,承办案件的各有关法院全部组建了由主管院领导、刑事审判庭长和骨干法官组成专业审判团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审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确保量刑适当,既不“拔高”,也不“降格”。截至目前,全省挂牌督办的20起涉黑案件已经有6件88人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有2件30人一审已经宣判。其中辽源李春盛案共有16人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组织领导者李春盛被认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个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省检察院负责同志介绍,检察机关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理念,对挂牌督办的20起重大涉黑案件全部提前介入。省检察院抽调15名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和60名骨干力量组成15个工作组,分赴基层检察院进行现场指导,充分发挥审前过滤作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指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对20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批捕396人,起诉8件127人。
省公安厅负责同志介绍了公安机关对10起重大涉黑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和公开悬赏缉捕20名涉黑涉恶逃犯有关情况。经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全省公安机关在曹胜涉黑案、曾兆祥涉黑案等10起重大案件中,新破获刑事案件214起、刑事拘留192人、查扣涉案资产4.24亿元,发现移交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32条。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下一步,我省将以“五个一批”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以敢打能胜的斗争精神,横扫一切黑恶势力,坚决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
新闻发布会现场,有关部门为提供有价值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涉黑涉恶逃犯有功的群众代表发放奖金39万元。 (转自《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