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法规不能只在“红绿灯”下

本报记者  汪琳


    自从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交法”实施以来,我市对违法驾驶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其中,违反交通信号灯扣6分的“大手笔”,让许多市民对交通安全改善充满了期待。目前,我市大多数机动车辆都能在“红绿灯”的指引下规范行驶,但问题也随之产生:经过设有“红绿灯”路段时,司机大多都遵规驾驶;路过无“红绿灯”道口时,有的司机争分夺秒,想抢先一步。久而久之,驾驶员养成了遵规“惰性”,造成行人的通行权长期被漠视,出行缺乏“安全感”。
    据观察,我市一些主要路段人流量大,道路较窄,来往车辆相对较多,却没有安置“红绿灯”或是设置的可移动交通信号灯时有时无。比如六条上道、北门道口、东吉市场部分街路等一些十字路口,交通秩序比较混乱;而沿着大什街直行的部分较宽的人行横道却没有“红绿灯”进行指挥,过往行人要么在斑马线上飞跑,要么战战兢兢地从行驶车辆中通过。这就为城市交通埋下了安全隐患这颗“定时炸弹”。
    “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目前,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和设施配备还不够完善,部分驾驶员缺少“礼让行人”的文明素质,并怀有一种“从众心理”,见其他车辆在无信号灯路口抢道先行,自己也跟着“趁空而入”,而行人便顺势加入“中国式过马路”的行列中。但相对于车辆和驾驶员来说,行人毕竟属于“弱者”。作为强势的一方,车辆仅仅一个加速抢道或减速避让的动作就可能会让生命得到两种不同的结果。所以,在注重引导驾驶员遵守“红绿灯”指示的同时,相关职能部门更应将重点放在无“红绿灯”路段的交通疏导上,加强驾驶员的文明素质和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工作,完善交通设施的合理配置,保证行人和车辆沿着各自的路线安全有序地前行,让遵守交通法规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种习惯。
    行好车、走好路,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安全和幸福,而如何让车辆和行人“化敌为友”是今后城市交通改革规划的一项重点工程。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不要为了抢时间而忽视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将“红绿灯”不仅设置在路口上,更要设置在每个人心里,让“红灯停,绿灯行”不再只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