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正义之剑 护一方平安

亮正义之剑 护一方平安
——记东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本报记者 于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东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用法律的正义之剑护卫一方平安。
    坚定政治站位  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
    为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思想认识,东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先后组织召开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有部署、有职责、有机制“三步骤”,为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有效、深入地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面对全县涉黑涉恶的各项审判工作,有效地促进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东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选派7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审判业务精的员额法官和4名法官助理、6名书记员承办涉黑涉恶案件,并抽调1名法律毕业生专驻扫黑办负责日常事务,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提高办案质量。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水平,东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加强对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院举办的扫黑除恶专题培训会,组织开展全庭人员深入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干警学习相关司法解释、掌握最新的刑事司法政策,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办案水平。
    发挥审判职能  依法精准出重拳打击
    2018年12月29日上午,东辽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詹某某等8人恶势力集团案”和“王某某等7人恶势力团伙案件”集中宣判,彰显了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坚决惩处犯罪的决心与勇气,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扫出了权威、扫出了气势。
    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时,东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方针,围绕扫黑除恶九类重大打击对象,对涉黑案件优先办理,坚决从严判决,打掉其嚣张气焰;注重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严防其坐大成势。在快打、严打的同时,始终坚持打准、打实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强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的沟通协调,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受理移送起诉的涉黑涉恶罪名案件13件30人。其中,公诉机关以“恶势力团伙”犯罪起诉1件7人、以“恶势力集团”犯罪起诉1件8人、主罪名为寻衅滋事罪的共11件27人、聚众斗殴罪的1件2人、敲诈勒索罪1件1人。目前,已经起诉至该院的涉黑涉恶罪名案件已全部开庭审理完毕。
    东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坚持以打开路、依法严惩,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重手,以雷霆之势打出了声威和实效,对黑恶势力形成了强大震慑,回应了群众关切。
    摸底排查线索  铲除恶势力再生土壤
    只有深挖掘、控源头,才能打好线索摸排“歼灭战”。东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把线索核查作为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的有效抓手,按照“谁办理谁负责”原则,组织全院对2016年以来的案件进行“大起底、大彻查”,精准落实、广泛宣传、深度排查,确保了“条条见底、件件落实”。
    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再生土壤,防止黑恶势力再生及扩大,东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不断延伸审判触角,重点排查该院三年来审理的民事、行政、执行、刑事案件,在对已结和在审案件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进行深挖彻查,彻底瓦解黑恶势力,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卷土重来。目前,发现并移交涉黑涉恶线索23条,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9条。
    铲除黑恶,力剜毒瘤。在扫黑除恶这场斗争中,东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立足审判职能,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