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出台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我市出台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为广泛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及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3月8日,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辽源市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我市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举报范围、奖励标准、奖励原则、保护措施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对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关于举报奖励范围。《办法》受理的举报线索为辽源市范围内涉黑涉恶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具体包括12项内容:1.危害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2.把持基层、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及“软暴力”追债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0.境外黑社会组织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1.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2.其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二是关于举报奖励标准。《办法》按照举报线索的类别,可按下列标准分两个阶段给予1-15万元人民币奖励:1.举报线索由中央政法机关(含全国扫黑办)列为督办案件,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批捕的,奖励人民币6万元;审判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判决(生效判决)的,奖励人民币9万元。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事实批捕的,奖励人民币4万元;审判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事实判决(生效判决)的,奖励人民币6万元;审判机关未以黑恶犯罪判决(生效判决)的,不影响第一阶段奖励。2.举报线索被省政法机关(含省扫黑办)列为督办案件,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批捕的,奖励人民币4万元;审判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判决(生效判决)的,奖励人民币6万元。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事实批捕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审判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事实判决(生效判决)的,奖励人民币3万元;审判机关未以黑恶犯罪判决(生效判决)的,不影响第一阶段奖励。3.其他涉黑涉恶线索,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批捕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审判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判决(生效判决)的,奖励人民币3万元。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事实批捕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审判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事实判决(生效判决)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审判机关未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事实判决(生效判决)的,不影响第一阶段奖励。
三是关于举报奖励原则。《办法》共明确了四条奖励原则:1.实名举报原则。奖励对象原则上为实名举报人。对匿名举报并查实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且举报人愿意接受奖励的,应当奖励;2.第一时间原则。同一线索有两名以上(含两名)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查处案件有帮助的,可酌情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3.协商分配原则。两名以上(含两名)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名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协商无果的,由举报人平均分配或由市扫黑办决定;4.不重复奖励原则。同一举报人向不同部门举报同一线索的,不予重复奖励。一人举报多人多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一次,确有突出贡献的,可酌情予以奖励,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15万元。
四是关于举报奖励条件。奖励举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自然人;2.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及具体的举报事实;3.举报内容未被调查、已经调查但未作处理或正在调查但未掌握的犯罪事实;4.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黑恶犯罪案件、追究黑恶犯罪“保护伞”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1.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举揭发的;2.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3.公安机关已掌握,正在核实或正在侦查的;4.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五是关于举报奖励方式。举报可通过几下几种方式进行:
1.来信来访:
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中心(辽源市辽河大路3295号,市交警支队六楼市扫黑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中心(辽源市人民大街4456号,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
2.电话举报:
市扫黑办:3280039
市公安局:110、3282363
3.网络举报:
QQ号:3596352193
微信号:lyjbshhshexs110
电子邮箱:35963521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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