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辽源市煤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辽源市煤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本报讯(记者 于芯)为推动《辽源市煤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3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坤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委员组成调研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市文旅局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与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及辽源矿业集团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就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如何处理辽源煤矿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建设、旅游发展关系,广泛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认为,《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文旅局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科学谋划,扎实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调研组强调,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煤矿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长效保护工作机制。要做好产业政策对接,处理好煤矿文化遗产保护与项目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各相关部门要有效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管手段,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要循序渐进,切实保护煤矿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突显地方立法在保护文化遗产、推动辽源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调研组一行还深入辽矿集团煤质科选煤场旧址、毛主席雕像和辽矿集团机车库进行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