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督导组到我市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省高院督导组到我市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本报讯(记者 于蕾)3月2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到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市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导。
    在专题座谈会上,省法院督导组听取了辽源中院及各县(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重点针对案件审理情况、会商工作情况、宣传发动情况、“套路贷”等线索排查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和调研。
    督导组充分肯定了辽源两级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的成绩,对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给出解决意见。同时,就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和各级法院扫黑办实体化建设等工作作出部署。
    督导组强调,全市两级法院要继续加强线索排查工作,结合省法院下发的开展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犯罪专项行动要求,与“一案三查”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查出线索,并保证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汇报协调工作,对定性有争议的案件及时启动会商机制,妥善处理争议,必要时可逐级上报上一级部门,呈请上级部门帮助;对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要做好提前介入工作,把事实证据存在的问题以及定性问题解决在审判环节前。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重要责任部门,全市两级法院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贯彻好中央、省、市精神,针对省调研指导组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及时整改落实,强化线索摸排,加快审理进度,紧抓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加工作合力,努力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