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两级法院普法宣传在行动

全市两级法院普法宣传在行动

 

    本报讯(记者 于蕾)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构建诚信社会,引导群众理性维权,3月15日,全市两级法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广泛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
    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市邮政管理局在辽源欧亚购物中心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摆放宣传牌、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彩页等形式开展了以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普法宣传,耐心为前来咨询和过往的群众解惑答疑。
    龙山区人民法院在站前社区开展了以“知权利、善生活、促发展”为主题的“3·15”普法宣传活动,为社区群众解答日常消费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西安区人民法院借助“3·15”普法宣传活动,妥善调解了一起居民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并及时组织该社区居民进行了相关法律宣传,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增强了居民维权意识;东丰县人民法院制定了《“3·15”普法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并结合扶贫工作到大阳镇保胜村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为村民解疑释惑、提供咨询服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东辽县人民法院在白泉镇站前广场开展了“3·15”普法宣传活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进行宣传,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