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擎利剑保平安

高擎利剑保平安
辽源公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显著

 

开栏语:
    公安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纪律部队,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一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紧扣主题主线、聚焦主责主业,全体公安干警发扬忠诚、担当的精神,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社会治安局势持续向好、服务转型发展成效显著,队伍教育管理得到强化,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成绩的取得,展现的是全市公安机关的担当作为,凝结着公安干警的奉献与付出。2018年,辽源公安过得很充实,走得很坚定,干得很精彩。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辽源公安机关谱新篇、建新功,奋力开创辽源平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辽源公安工作必将有新探索、新进展、新成效、新亮点。辽源公安战线一定会涌现出更多可歌可泣、真切感人的故事。
    为了全面展示辽源公安工作成就和公安干警奋发担当的精神面貌,本报将陆续推出“公安工作”系列报道专版,期望通过报道营造出全社会“理解公安工作、支持公安工作”的良好氛围。


    内容提要:
    “高悬法治利剑,铲除黑恶势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直接关系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政法委涉黑涉恶线索“十必查”、黑恶势力“十必打”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扫黑除恶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合力攻坚,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进攻态势,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辽源市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一起起黑恶案件被侦破、一个个黑恶分子被抓获、一批黑恶团伙被打掉……战果传来,振奋人心。根据市公安部门提供的数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团伙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破获刑事案件1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3人,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资产1.4亿元。抓获涉黑涉恶逃犯64人,其中,省督涉黑涉恶逃犯19名。查处涉黑恶犯罪“保护伞”4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各类违法犯罪发案率再创新低,治安环境不断改善、社会风气不断好转、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高站位部署,迅速吹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结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是一场举党和国家之力、整合多部门力量的全面治理,这也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一次集中“出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第一时间部署,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严密组织、周密部署,以坚定的决心和必胜的信念肩负起这项重大政治任务,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工程、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治理工程来推进。
    2018年2月2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刚一结束,辽源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以副市长、公安局长牵头,市公安局各党委成员分线负责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9月13日,新一届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摸排、再督导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许辉强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严的要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会议确定局党委成员分片包干,并抽调4名副处级、15名科级领导和93名民警组成4个工作专班、15个工作组,开展全覆盖发动、地毯式摸排和最严厉督导,迅速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为确保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推进,辽源市公安局制定了《辽源市公安局党委成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分工细则》,明确每月约谈一次工作进展相对落后的分管部门、包保单位负责人,每周一次深入分管部门、包保单位研究指导工作,每周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的工作制度,狠抓工作落实。除此之外,还制定出台了《辽源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方案》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措施分解表》等规范性文件,对“扫黑、除恶、治乱”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项落实具体措施、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和相关责任人,全面实行项目化管理、列表式推进。在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基础上,辽源市公安局还组织成立了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对市区7个分局、2个县局、23个派出所专项斗争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重拳出击,全面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为了不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许辉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全程掌握调度,亲自研究重大线索和具体案件,组织各部门警种强化会商研判、集中攻坚。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职能作用,在全体公安干警的努力下,先后侦破了省公安厅交办的东丰县一面山林场原场长李春盛犯罪团伙、吉林市鑫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杨炳文犯罪团伙两起涉恶案件,抓捕和起诉犯罪嫌疑人57人,查明涉嫌罪名17项,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4起。成功打掉了以辽源市东辽县安恕镇石驿村原村书记刘敬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涉案人员17人,查明涉及罪名10项,涉及刑事案件20起,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9日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处刘敬民有期徒刑21年。成功侦破“11·09”部督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枪支案,抓获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嫌疑人25人、治安处罚14人,收缴枪支14把、子弹4000余发,得到副省长、公安厅长刘金波的充分肯定。同时,对涉恶犯罪团伙坚持打早打小的工作原则,注重现案侦办、加强专案经营,依法严打严惩涉恶犯罪团伙。截至2019年2月28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九类犯罪案件17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6人,移送起诉237人,生效判决176人。工作中,公安机关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采取异地用警、提级侦办、挂牌督办、合成作战等战法确保打准打狠打稳,建立检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联席会商机制,邀请相关部门提前介入,进一步强化对涉黑涉恶案件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的法律监督,切实把好证据关、程序关、质量关,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标本兼治,着力提高源头治理水平

    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起来,紧盯农村黑恶势力,力争在全省率先将农村黑恶势力扫除干净。重点聚焦农村地区操纵换届选举、侵蚀农村基层政权、欺压残害村民的“黑村官”“黑村恶”和横行乡里的村匪屯霸,确保快侦快破,消除危害。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打掉5个涉及侵蚀基层政权、欺压残害村民的“黑村官”犯罪团伙,抓获“黑村官”8人(涉及村书记 7人、村长1人)、“黑村恶”41人,破获寻衅滋事、非法采矿、串通投标、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46起。在此基础上,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纪检监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双向快速反馈移交工作机制,实现打击黑恶犯罪与查处腐败问题、打击“保护伞”同步立案、同步侦办。截至目前,共移交纪委(监委)相关案件线索23条,向组织部门通报8个“黑村官”有关情况,12名县、乡镇公职人员因充当“保护伞”已被市纪委立案调查。同时,扎实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排查,对可能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全面摸排,实行“六必访、六必到”工作制度,即:老党员、退伍军人、五保户、刑事行政案件受害人、村组干部、普通群众必访,重点资源领域、重点行业场所、商贸集市、客货物流、乡镇村(屯)、学校必到。仅去年一年,全市公安机关累计开展摸排专项行动58次,下发调查问卷4万多份,走访群众3万6千余人,摸排出涉黑涉恶线索552条,全部进行核查,转化案件71件。


    立体化宣传发动,切实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人民群众是扫黑除恶成效的最深刻感受者。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需要自上而下的推动与压实,更需要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共同打击黑恶势力、深挖黑恶线索。
    市公安机关把宣传发动作为提升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环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充分运用《辽源日报》、市(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传统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和社区村(屯)大喇叭等宣传媒介,及时发布专项斗争工作动态,第一时间让群众听到、看到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声音和战果。在市区广场、公园等人流密集场所和东辽、东丰县组织开展辽源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展,制作展出宣传展板40块,累计发放宣传单、宣传册10万余份,悬挂条幅860多幅,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公安机关的工作成效,努力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时,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市、县、分局、派出所、警务室全部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面向社会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并查证属实或协助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群众进行表彰奖励,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累计接到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举报线索225条。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实行线索核实调查责任到人工作机制,确保条条有结果、件件有反馈,真正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着力构筑防黑防恶的坚固堤坝。
    国泰民安,是无数中华儿女最基本、最朴素的愿望。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利剑扫黑剜毒瘤、铁拳除恶护平安。今后,辽源市公安机关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但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作攻坚战,也要当作持久战,建立完善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奋力攻坚克难,切实发挥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主力军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努力让黑恶势力在辽源无立锥之地,为我省创建“全国最安全省份”努力贡献辽源力量,并将辽源切实打造成“全省最安全地区”,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召开专题会议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庭审现场


社会各界参观扫黑除恶成果展


整装待发


开展应急处理突发事件演练


武警特警武装联勤巡逻


研究案情


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线索


强化寄递物流业管理


多途径开展宣传活动

 

    关于公开征集东丰县“洪氏兄弟”等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辽源市公安局成功打掉“洪氏兄弟”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洪卫(洪老大)、洪兴(洪老二)、洪明(洪老三)、洪义(洪老四)等人,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15人。
    经查明,长期以来,“洪氏兄弟”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在东丰县持续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为彻底摧毁该犯罪团伙,辽源市公安局现公开征集“洪氏兄弟”及相关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同时,公安机关敦促相关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对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举报电话:0437-110   0437-3282363
    邮寄地址:辽源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辽源市人民大街4456号)
    邮政编码:136200
    联系人:
    王警官18043700050
    张警官13943708589
    盛警官13766007455

    辽源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李锋 采写
    本版图片由本报记者 刘鹰 摄 
    本版策划 咸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