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检察职能 聚焦“三抓”工作为全市项目建设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立足检察职能 聚焦“三抓”工作为全市项目建设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访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军
本报记者 田蓓蕾

 

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军。本报记者 王彦雨 摄

 

    “全市‘三抓’动员大会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迅速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立足检察职能,坚定不移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深化‘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的工作方针,大力倡导‘亲商、安商、扶商’观念,坚持既干事又干净,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3月5日,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紧扣辽源实际,围绕项目建设确定检察服务重点。全市检察机关将更新传统的检察执法理念,改进和探索检察工作机制,培养和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全力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把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建设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作为服务重点。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市的中心工作中去,就如何建立高效、稳定、有序的法治环境,如何服务项目建设,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提出工作思路,把握正确的检察工作方向。
    严厉打击犯罪,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市人民检察院将严厉打击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犯罪。随着全市重大项目的不断引进,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可能由此滋生,检察机关将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手段,快捕快诉发生在重大项目建设领域的盗窃、敲诈勒索、金融诈骗等侵财犯罪活动,保障投资者的财产安全。同时,将严厉打击妨害自由、公平竞争的犯罪活动。对阻碍重大项目推进、重大工程建设等案件,检察机关将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创新综合治理,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方面要用好“检察建议”,参与全市社会综合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另一方面要加强和研究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举措,制定出台《辽源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和实践检察工作为项目建设服务的新路子;要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面向企业的“检察开放日”等各类专项行动,还将通过走访工商联和企业,牵头召开与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制定出台《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联系和包保企业制度》,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今年,专设了一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联络人员,负责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服务联络工作,与企业建立点对点联系,畅通服务“绿色通道”,做到企业有需求,检察有回应。
    强化法律监督,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市人民检察院将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畅通项目建设过程中企业家的信访渠道,及时化解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不良信访。对涉及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法律监督案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查处”“优先监督”的三优先原则。
    注重宽严相济,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生产环境。重点做到严把案件定性关、严把案件起诉关、严把强制措施关、严把时限关和严把追赃挽损关,尽全力保障项目建设如期投产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