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人大调研组来我市进行《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省人大调研组来我市进行《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本报讯(记者 于芯)2月26日至28日,省人大调研组来我市进行《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兆宇,副主任谷云山,副市长徐晖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我市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汇报,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等13个市直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大唐辽源发电厂、天楹垃圾发电厂等5家企业负责同志及部分省、市、县、乡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从执法操作和实施细节等方面对《条例》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强调,《条例》作为省委常委会今年重大立法项目,是省委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辽河污染问题重要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重点工作。我们要认真把立法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汇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形成立法工作合力,共同打好辽河污染防治的立法攻坚战,为打赢辽河保卫战提供法制保障和推动力。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整治工作责任重大,要进一步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抓好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管理等机制创新,完善《条例》内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改善辽河水质,进一步推进全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调研组表示,将把此次调研收集的意见建议带回去进行认真研究、归纳整理,进一步完善《条例》,为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东辽河拦河闸断面下游50米处溢流口、河滨桥上游溢流口、市污水处理厂及其溢流口、新建污水处理项目工地、杨木水库、八一水库进行调研,实地察看了生活污水溢流口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