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新政稳就业

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新政稳就业

 

    本报讯(记者 张莹莹)新春伊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就业是最大民生”要求,紧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六稳”之首稳就业工作,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结合辽源实际,率先在全省出台两个政策文件,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出台了《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分为5大类23条,创新提出6条具体措施,对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加大稳岗力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进行了科学规范,细化了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措施,并明确了各方责任,形成了全社会支持就业、促进就业的强大合力。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脱贫攻坚部署要求,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更加深入、更加精准、更加务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实施办法》,分为6大类13条,主要围绕支持扶贫载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支持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支持有组织劳务输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扶持贫困劳动力灵活就业、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等方面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补助,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全方位保障贫困群体如期脱贫。
    新政的相继出台,为我市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