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6日在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兆宇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创新实践,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辽源创新转型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常委会共召开主任会议11次,常委会会议9次,审议和发布实施地方性法规各1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项,开展专题询问1次,票决评议1次,执法检查2项,专题调研21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8件,作出决定决议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4人次,配合省人大开展调研检查9次,提出意见建议160余条。市人大机关在全市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征文活动中获得优秀组织奖、5篇征文获单项奖,有1人荣获市政府年鉴编纂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集体学习制度,制定专题学习方案,加强政治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原则,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围绕年度工作计划、重要立法项目和监督议题、重大会议活动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6次,经过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3项,真正做到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快推动地方立法工作
为保护和传承辽源地域文化,审议通过了《辽源市煤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明确了10处煤矿文化遗迹及其保护措施。该条例于2018年3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及时在市人大常委会公报、《辽源日报》以及政府网站上公布,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等问题,开展了《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并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就条例草案的合法性以及规范养犬行为、完善监管体制等问题,提出了审核意见。常委会狠抓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在推进养犬管理立法过程中,加强立法组织协调,报请以市委文件印发了年度立法计划及其工作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全程跟踪指导,研究解决草案起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在确定立法计划、起草法规草案的同时,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同步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养犬管理立法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强化在立法审议中的把关作用,针对条例草案中的有关问题,充分征求省人大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社会各界意见,增强立法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同时,注重加强立法调研,做好立法项目储备工作。
三、围绕中心紧扣大局,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紧扣高质量发展加强监督。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动态,每个季度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调研分析,深入重点企业实地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听取市政府上半年工作报告,针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我市经济结构固有矛盾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叠加带来的严重影响,找准病因症结,突出一企一策,认真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全力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实现稳中有进。重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组织驻辽的省、市人大代表视察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出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重大历史机遇,补齐拉长“四个短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主导产业优化升级。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水法和农田水利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促进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推动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着眼维护和谐稳定发展大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专项报告,督促有关方面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此外,常委会还听取了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南部新城和职教园区建设、“只跑一次”改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题调研,承担了吸引人才政策体系与本土人才留不住问题两项市委重点调研课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助力“三大攻坚”加强监督。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贫困村和贫困户开展专题调研,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围绕贯彻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发展扶贫产业、规范资金管理等问题,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开展询问,督促政府对相关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力推动脱贫攻坚措施的落实。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对杨木水库水源保护工作开展跟踪监督,听取市政府关于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组织驻辽的省人大代表对东辽河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题调研。配合省人大对燃煤锅炉整治、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等工作开展调研检查。认真落实市级领导包保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任务,深入一线,跟踪调度,检查指导,推动整改。围绕打赢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报告、审计及问题整改报告,开展政府性债务专题调研,委托审计局对部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督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建立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机制,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制定《关于规范市政府举债审批程序的规定》和《关于辽源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办法》,拓宽监督范围,规范政府依法行政。
聚焦民生工作加强监督。回应城市管理热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区占道经商整治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有关部门加大占道经商整治和处罚力度,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机制、管理模式创新,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重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传染病防治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加大对重点疾病、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防控力度,健全疫情监测预警发布机制,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处置能力。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结合排查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对全市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药品管理法和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及市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推动落实食品药品最严监管措施。立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对市政府落实常委会关于学前教育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小学生免费托管服务的可行性以及整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等工作开展调研,促进相关工作开展。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146件群众来信来访全部及时转办督办,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围绕破解“双停”民营企业困局,常委会于7月份针对保护企业产权、营造企业家法治环境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司法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和“两高一部”有关配套文件精神,推动市法院出台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配套措施,一些“双停”企业的涉法涉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围绕法治辽源建设加强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七五”普法工作报告,要求突出普法重点,主动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法治宣教工作水平,为创新转型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票决评议市法院关于队伍建设暨落实常委会关于案件执行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对公检法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专项视察并提出意见建议;围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法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调研检查。督促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对1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健全人大监督工作制度机制。顺应新时代监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提请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并以市委文件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方式方法、制度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建立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与“一府一委两院”对口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紧扣中央和省、市委每个时期、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跟进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四、科学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有关规定。听取和审议了2018年计划报告、“十三五”规划中期报告,审查批准了2017年财政决算、2018年棚户区改造举债的议案,作出了批准政府债务限额及调整预算的决议,依法保障民生支出和重大项目支出。提请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并以市委办公室文件印发《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明确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重点范围和流程机制,为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提供遵循。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及时贯彻市委人事安排意见,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4人次。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拟任人员供职发言,颁发任命证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五、加强代表机关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创新打造“双联”工作平台。常委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同代表联系、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通过设立接待日、探索“互联网+代表”模式、鼓励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等8项创新方式和途径,切实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以“我为辽源创新转型发展献计策”为主题,组织驻辽的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建议50余条。召开人大代表“三走进”工作推进会,推动代表力量“下沉”和群众意见“上传”,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将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征集的83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分类梳理,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统一交办,并全部实行面商面复。对其中10件重点建议,实行常委会和政府分管领导包保督办。足民至伊通道路修复、市五中和实验中学门前交通拥堵等一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代表建议当年办结率达到69.9%,代表满意率不断提高。
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畅通代表参政议政渠道,组织200余人次人大代表参加省市政情通报会、部门工作会、征求意见会。做好人大代表补选工作,补选省人大代表4名、市人大代表20名。开展常委会领导走访基层人大代表活动,走访代表67人次。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举办宪法和监察法、预算法培训班3期,赴延安参加红色革命教育,培训代表260人次,提高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成立人大机关“新时代传习所”,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研讨活动,推动十九大精神在人大机关落地生根。建立会前学习制度,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作为每次主任会议、常委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第一项议程,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举办“法律大讲堂”,着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法律素养。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党建首责主业意识,全面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和各党支部建设,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发挥党组织引领带动作用。组建机关党委,配齐配强党务干部,补齐党建工作短板。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意见、定期议党专题议党制度等一系列党建工作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措施落地见效。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推动辽源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等活动,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实效。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召开机关思想作风建设会议,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深挖“五大作风之弊”,坚持立行立改,焕发人大干部良好精神风貌。切实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在派驻纪检组的大力支持下,制定完善“三重一大”等25项管理制度,扎紧扎密扎牢制度笼子,确保实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权管事。积极创新用人机制,对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探索实行“一人双岗”工作模式,有效缓解机关人手不足、动力不够、干部成长渠道单一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以及代表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了21项专题调研,为市委决策当好参谋。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脱贫攻坚包保责任,深入联系点20余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深化人大宣传工作。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以简报、杂志为载体,及时向外界传递常委会工作信息。编发《辽源人大信息》简报36期,《辽源人大》杂志2期,有2条信息被《吉林人大》杂志采用,有6条信息被《吉林人大信息》采用,有29条信息被市委《要情快报》采用。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接待了浙江绍兴、新疆哈巴河人大考察团,深化了我市与对口城市的务实友好合作关系。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常委会还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筹备召开了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顺利补选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的主要领导,为创新转型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新形势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很多差距。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待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还需要增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到位不充分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代表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常委会和专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要加强。对此,常委会高度重视,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认真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重要讲话精神和抢抓东北全面振兴重大历史机遇至关重要的一年。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着力服务创新转型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切实加强“两个机关”建设,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第一,更加突出政治引领,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深刻认识和牢牢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统筹推进东北全面振兴的重大历史机遇,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聚焦补齐“四个短板”、围绕推动“六大任务”,深入开展“大讨论大调研大建言”活动,广泛凝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智慧力量,全面推动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开创辽源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中切实发挥人大作用。
第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在以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上求突破。发挥立法主导作用,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要求,结合立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修订完善本届人大立法规划,制定2019年立法计划。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做好《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后续工作,组织开展法规草案的意见征集、听证论证、常委会审议以及报批报备等工作,确保法规按计划实施。加强立法工作制度建设,畅通社会各界参与立法渠道,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第三,大力推动监督机制创新,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上谋作为。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社会普遍关切和厉行法治“三条主线”履行监督职责。要在推动中心工作落实上加大监督力度,对重点项目建设、智慧辽源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东辽河污染防治等工作开展专项视察,对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城市管理效能提升、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政府债务和预算支出政策及预算绩效管理、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杨木水库环境问题整改方案落实等开展工作监督或执法检查,对脱贫攻坚、国有资产管理、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先进制造业升级、煤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冰雪旅游产业发展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要在回应社会关切上加大监督力度,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整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破解小学生课后“三点半”难题、民族村扶贫、育幼和养老等服务业发展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要在法治辽源建设上加大监督力度,对监察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法治化制度环境和公安机关交通大整治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要加大监督工作创新力度,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专项视察、专题调研、专题询问,以及“审议+票决”、“检查+询问”等多种形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形成合力效应。研究制定人大信访工作办法,提高接访及督办工作水平。加强对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形式的学习研究,探索实践“局长论坛”等新的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第四,认真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在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聚合力。研究制定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办法,规范常委会决策行为,提高依法、民主决策水平。主动针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定决议,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依法行使任免权,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加强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实施情况调研,探索建立法官和检察官任后监督制度机制,推动司法公信力提升。
第五,不断完善“双联”工作制度机制,在更好地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出实招。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研究制定“双联”意见实施细则,进一步做好做实“三走进”平台,畅通代表之声传递渠道,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和空间。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制定规范代表建议处理办法,实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议制度,全面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建立人大代表学习履职网络互动平台,研究制定人大代表履职考核管理办法,开展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评选活动,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增强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增强常委会履职能力上见实效。突出政治机关定位,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全面加强人大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狠抓制度完善与执行,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完善宣传载体,提高宣传质量,弘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能量。加强与省人大和县(区)人大的联系,建立健全立法、监督以及调研工作的联动机制,增强整体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人民寄予我们更高期望。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辽源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奋力开创辽源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