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

宣布《辽源市机构改革方案》和《〈辽源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主要精神
辽源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
柴伟作动员讲话  孙弘主持会议

 

    本报讯(记者 李艳红 夏景明)1月21日,辽源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大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对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动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质量推进我市机构改革工作。市委书记柴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孙弘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光宣布《辽源市机构改革方案》和《〈辽源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主要精神。
    柴伟在讲话中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辽源市机构改革方案》《〈辽源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柴伟强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推进改革落实、确保改革质量,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机构改革任务。改革协调领导小组要围绕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涉改部门意见,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推进工作高效开展。党委部门改革要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优化党委组织机构,重点加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制度,推进党委、政府相近职能合并,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政府机构设置要以满足人民需求为中心,将“三定”方案制定与“放管服”改革、“只跑一次”改革紧密衔接,建立优化协同高效的办事机构。要深化市人大、市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和群团改革,统筹事业单位改革,实行政事分开,与全市机构改革同步实施。要整合组建好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切实提高执法效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先转隶、再做‘三定’规定”,成立部门工作领导小组,尽快进入角色、进入状态。要抓紧制定下一步“三定”方案,突出职能转变、关系理顺,强化业务整合,推动流程优化再造。要制定权力清单,推动“一把手”在新岗位履职尽责,摸清情况底数,厘清工作思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能。
    孙弘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迅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对照《辽源市机构改革方案》和《〈辽源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要求,立即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各自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服从安排,坚决落实好各项决策部署。各涉改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机构改革协调沟通、组织实施和人员转隶、“三定”规定制定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要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规定、重点环节和主要任务,紧扣《〈辽源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规定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扎实有效推进改革进程。要对机构改革中发现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化解、妥善处理,确保人心不散、干劲不减、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市政协秘书长,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县(区)党委主要领导,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人事(干部)科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主要领导,市委、市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