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
(2014年1月27日)
吴 兰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部署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军同志将代表市纪委作工作报告,这个报告已经市委常委会讨论同意,请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六点意见。
一、正确把握形势,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全面总结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语重心长、掷地有声,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体现了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鲜明态度,体现了持之以恒、一以贯之的务实作风,对于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省委书记王儒林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就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深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以坚定的信念、改革的精神、扎实的举措,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服务大局坚强有力。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专项督查工作,推进软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一年两次评议软环境,严查涉软案件,维护了发展大局,确保了政令畅通。二是作风建设成效明显。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具体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廉洁过节,整肃机关作风,严格纠治“四风”和不落实问题,全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三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10件,处分违纪人员223人,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四是预防腐败工作协调推进。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五权”工作,严厉纠治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持续深化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较好地回应了社会关切。五是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分工,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责任不落实。二是腐败问题在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仍然易发多发,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三是不良作风积习较深,“四风”和不落实问题仍较突出,个别部门和党员干部在反对奢侈浪费、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还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等现象。四是经济发展环境有待改善,个别部门和工作人员思想意识不端正,衙门作风、吃拿卡要、“中梗阻”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等问题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辽源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一定的风险和挑战,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前不久召开的市委六届三次全会深刻分析当前形势,对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辽源、实现振兴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做出了全面部署。要实现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离不开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离不开一支为民务实清廉,思想上、政治上过硬的干部队伍。我们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改进党风政风,凝聚干部群众力量,为加快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严明组织纪律,切实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严肃指出,“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当前,个别党组织队伍涣散,战斗力、凝聚力不强;有的党员干部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搞人身依附;有的党员干部把个人好恶掺杂到组织生活之中,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有的党员干部个人主义严重,对组织上的意见要求、安排部署置若罔闻,我行我素。这些都是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的行为,绝不能任其滋生蔓延。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的要求,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加强组织管理,执行组织纪律,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一要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党的领导是推动事业全面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组织和各级干部必须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对中央和省委、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要坚决执行,狠抓落实。对中央和省委、市委明令禁止的,要令行禁止,坚决不做。下级党组织要对上级党委负责,自觉报告重大工作和重大情况,在上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做好职责范围内工作。
二要切实增强党性。每名党员干部都必须始终牢记我们是党的人,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摆正“公”与“私”的关系,任何时候都要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都要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真正做到敬畏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依靠组织的力量干好工作、成就事业。
三要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党章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是党内生活秩序的总原则,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组织纪律,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这里我着重强调两个问题:一个是“一把手”问题。“一把手”要带头执行组织纪律,坚决防止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更不准搞“一言堂”。要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再一个是抓落实问题。工作不落实,是作风建设的一大顽症,更是组织纪律不严的直接体现。要把严明组织纪律与推动工作落实有机结合起来,绝不允许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另搞一套。
四要严格遵守各项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规定了各项组织程序,明确了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什么事必须做、什么事一定不能做,是我们党的总规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自觉维护,不能打折扣、走形式、搞变通,更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尤其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必须按规定及时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三、深化作风建设,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的特点,加强作风建设必须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经常抓、长期抓,促进干部作风不断好转、形成常态。
一要集中精力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将开始。作为第二批活动的单位,涉及的单位层级多、类型多,数量大、差异大,覆盖面广,离基层和群众更近,群众期望值更高。各级各部门要把教育实践活动摆上突出位置,作为今年全市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来抓。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坚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贯穿始终,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把反对“四风一顽症”贯穿始终,认真解决作风不佳、行为不廉、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着力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要继续弘扬“六种风气”。近年来,我们大力倡导清廉、敬业、和谐、务实、创新、学习“六种风气”,坚决抵制和纠正各种不良风气,给辽源的干部队伍带来了新气象。今后,还要继续倡导、不断深化。特别是要结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在纠正“四风”中大力倡导、弘扬“六种风气”,让清廉的品质、敬业的风尚在队伍建设中持续传导,让和谐的氛围、务实的劲头在事业发展中持续凝聚,让创新的精神、学习的自觉在改革进程中激发动力,努力以好的作风凝聚正能量,形成新风尚,为抓转型、促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要健全作风建设常态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责任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从自身改起,时时处处作示范、当表率。要结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加快制度机制建设,确保作风建设成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一种文化。要着力健全抓落实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追究问责、工作保障、舆论引导、问题发现及查处等机制,形成抓落实的环境氛围。整治作风问题,市委的态度是坚决而鲜明的,就是执纪必严、违纪必纠,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越“底线”、碰“雷区”的,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四、注重统筹协调,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
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有关具体工作,永军同志在工作报告中还要作详细部署,这里我重点强调几点:
一要抓好惩防体系规划落实。前不久,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这是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省里还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央规划和省里实施办法的核心精神,抓紧研究制定我市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各级党委要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各级纪委要履行监督职责,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涉及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要坚持以零容忍惩治腐败。要把查办腐败案件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力度只增不减,保持高压态势。惩治腐败分子,市委的态度是严肃鲜明的,坚决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执纪执法机关查办腐败案件。同时,要坚持抓早抓小,防止“苍蝇”变成“老虎”、小案养成大案。我们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对干部违纪问题线索掌握越早、调查处理越早,对事业的危害就越小,对干部的保护也就越大。为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执纪执法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要不断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要着力推进“五权”工作。省委近期将出台“五权”工作指导意见和任务分工方案,我们要结合辽源实际,坚持规范权力与服务大局、制度设计与改革创新、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五权”工作落到实处。要突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掌握着重要权力,必须作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防止权力滥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树立监督就是保护的思想,自觉接受监督,为其他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四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对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果断措施,着力加以解决。要突出抓好社保、教育、医疗、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专项治理,抓住典型案件和突出问题不放,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增强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
五要大力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整治软环境是一项硬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近年来,我们在这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一些权力集中的部门“吃拿卡要”问题突出,投资者和群众很不满意。在发展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软环境抓好了,就是提升核心竞争力,软环境抓不好,就会变成制约发展的最大瓶颈。为此,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谁破坏辽源的软环境,谁就是辽源人民的罪人”。我们一定要痛下决心,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集中力量整治发展软环境,并以软环境整治的成效检验衡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要坚持从源头抓起,从责任落实切入,进一步加大涉软案件查处力度。整治软环境要用重典、出重拳。要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严查重处影响软环境的人和事。对反映问题集中的行业和部门要集中整治,该调整的坚决调整,该撤职的坚决撤职。时至今日,全党整肃党风党纪、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可谓不大,市委、市政府三令五申,各方面监督不可谓不严。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人顶风上,利令智昏,吃拿卡要,恶习不改。要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奖罚分明。今年上半年,将专门召开软环境工作会议,系统谋划、深入推动工作的开展。
五、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逐级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工作协同,凝聚工作合力。
一要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领导和支持执法执纪机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等方面,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对各级各部门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细化、“签字背书”,调动各个方面力量齐抓共管。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亲自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搞好牵头协调,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协要发挥法制建设和民主监督作用,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充分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法院、检察院也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要强化责任制检查考核。要认真研究加强责任制检查考核的有效方法,在检查考核的内容、形式等方面要进行积极探索实践。要把各级党政班子、各部门班子及其成员执行责任制情况列入干部目标管理和考评体系,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内容并接受民主评议,不断提升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
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我们要严格落实中央要求,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那些领导不力、不真抓真管而导致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问题的,无论涉及谁,都要实行倒查、一追到底。
六、落实改革措施,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又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辽源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确保纪委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从这些年反腐败工作实践看,确实有些案件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难以得到坚决查办,有的地方腐败案件追究责任不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纪委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受到的牵制比较多,在进行同级监督上的忌讳也比较多。这次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明确了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这是在现有体制内从工作机制上解决问题的创新做法,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举措落实好,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当好他们的坚强后盾。
二是积极推进监督工作全覆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纪委派驻监督要做到党和国家机关全面覆盖,巡视监督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面覆盖。这两方面工作,中央都在逐步推进中。就我市而言,重点是加强纪检监察派驻监督。近几年,我们在加强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上取得了一定成效,机构增加了,力量增强了,对驻在部门的监督逐步加强,但也存在监督弱化、边缘化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市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工作研究,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派驻机构发挥监督作用。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更加自觉地接受纪委监督,更加主动地支持和保障纪委以及派驻机构履行职责。
三是各级纪委要切实承担起肩负的政治责任。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是党和人民对各级纪委的信任,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各级纪委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聚焦中心任务,坚持守土有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要坚持忠诚履职、依法履职、全面履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接受监督。常言道,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既要严格执纪、铁面无私,又要正人先正己,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春节就要到了,关于廉洁过节的问题,在这里提醒大家,节日期间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严禁违反规定收送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带头树立良好形象和良好风气,与全市人民一道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的新春佳节。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幸福辽源、实现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