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度“我最喜爱的安监人”评选活动
2018年度“我最喜爱的安监人”评选活动
改革开放40年,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立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各县(区)、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利剑”行动,广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发展。2016年,辽源市安全监管局被国家安监总局授予“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续9年获得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
15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干部认真贯彻安全发展理念,甘于奉献,扎实工作,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牢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使命担当,严执法、强监管、零跑动、保安全,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引导和激励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为推动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我最喜爱的安监人”评选活动,推选出一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服务群众、成绩显著、深受群众喜爱的优秀安全监管干部。本次评选活动坚持民意导向,把评判权交给群众,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
经层层推荐,筛选出18名同志作为“我最喜爱的安监人”评选候选人,从即日起至1月13日进行社会公开评选投票。将依据市民群众投票结果和评委会评选结果,从18名候选人中,最终评选产生10名“我最喜爱的安监人”。
现向社会公布18名候选人名单及简要事迹,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踊跃参与,为您心中的“我最喜爱的安监人”投上自己宝贵的一票。
主办单位:中共辽源市委、辽源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1.王占权,男,1981年1月出生,现任辽源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保卫科副科长
多年来,王占权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工作态度,立足所热爱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名党员,能够严于律己,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己任,面对环卫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将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自觉行为,不断丰富积累新时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知识,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思、学有所用,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和“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使广大员工都树立起了强烈的安全意识,实现了环卫生产运行多年无事故。
2.王忠民,男,1967年3月出生,现任辽源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王忠民2013年分管安全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讲学习,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用中央、省市安全发展理念指导工作;抓落实,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应急救援、宣传教育等工作抓得紧、抓得实,先后组织起草了辽源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措施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重点行业领域隐患专项整治安排等文件,成效明显,多年未出现安全事故。民政局连续多年获得全市安全生产二等奖,2017年被评为全市安全生产一等奖,个人连续几年被评为“市级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并取得安全执法资格证书。
3.王俊清,男,1968年6月出生,现任西安区经济局副局长
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己任,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积极创新、务实争先”的工作理念,本着抓“安全生产无小事”和“百密而无一疏”的工作原则,多次获得全区和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去年以来,在民爆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除患排查治理体系“双重机制”建设和“五个一”工程,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3户次,出动人员324人次,参与检查96次,查出隐患140条,整改135条,整改率96%,其余5条隐患限期整中。对省、市督办的日红砖厂给予了关闭取缔,为企业争取更新、改造安全生产设施资金531万元,改善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完善了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无事故,圆满完成了安全生产任务。
4.王海峰,男,1977年8月出生,现任东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王海峰负责局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日常工作。任职以来,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积极创新、务实争先”的工作理念,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抓好协调和具体落实,体现出高质量的服务水平。无论是安委会办公室指导、协调工作,还是机关党建、宣传、人事、劳资、档案、电子政务等方面的工作,都能做得有条不紊、忙而不乱,其工作多次在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受到上级考核部门的夸赞。
5.王海博,男,1987年1月出生,现任辽源市水利局科员
王海博在工作中牢记岗位职责,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组织编制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实用手册》;组织实施开展每年的全市水利“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形成正确良好的舆论导向;组织实施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进入模式化管理;指导基层启动“五个一工程”建设,推进本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以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多年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6.田晓昆,男,1977年1月出生,现任辽源市教育局安全科科员
田晓昆2017年初调到教育局安全科工作,认真细致调度各县(区)及局直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校舍安全信息、校园视频监控信息、校车安全运营情况等信息数据,准确掌握校园安全动态,协助省教育厅、市公安局、安监局、地震局、综治办、安委会等部门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和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利用“辽源教育安全工作交流QQ群、微信群”下发安全通知,及时传达上级和局各项安全指示和要求,有效促进校园安全工作平稳推进。两年来,始终坚持做好省教育厅、市政府、市安委会及本局常规和专项工作任务的调度,理清缓急,合理排序,分类推进,确保无误。做到了准确、细致、及时、高效。接受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处理信访事件、会议接待、校园安全培训工作,本着服务大局的精神理念,剔除本位思想,努力做到精细工作、确保无误。
7.刘宇超,男,1975年11月出生,现任辽源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西安大队副大队长
刘宇超长期带病战斗在交通管理层一线,是领导眼中的“好战士”、同事眼中的“拼命三郎”、群众眼中的“英雄”、妻子眼中的“工作狂”。作为主管交通秩序的副大队长,刘宇超同志工作方式灵活,带队能力强,不辞辛苦,以身作则。群众有事情他是“人民的急先锋”,雨季抗洪中他身先士卒,装沙子、扛沙袋冲在第一线。安保战役中,他是领导的“定心丸”,攻坚克难,方法多变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三超一疲劳”、酒驾集中整治时,他是违法者惧怕的“正义战士”,让违法者无处可藏。刘宇超同志就是这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在同行中作出了表率。
8.孙鹏飞,男,1972年6月出生,现任辽源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自2015年7月辽源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成立以来,孙鹏飞同志任分局副局长,主抓安全生产工作。他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辖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连续三年被经济开发区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结合辖区企业多的实际情况,严格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防控措施;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督导检查、排查隐患整治等工作;本着“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原则,组织治安志愿者、袜乡管家等,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治安、消防隐患整治,确保了辖区安全生产管理无死角。
9.毕建铁,男,1960年4月出生,现任东辽县经济局安全科负责人
毕建铁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作为安全科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在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始终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少说多干、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作风,务实廉洁、作风过硬、干净做事、清白做人、一尘不染,恪守做人底线。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2017年省工信厅民爆安全生产培训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受到领导的肯定和好评。在2016年、2017年被评为“东辽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10.余向明,男,1971年5月出生,现任辽源市交通运输局科长
余向明同志2004年从部队转业到市交通运输局后,一直从事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2011年起任安全科长职务。他在爱人重疾多年、家庭负担重的情况下,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进辽源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连续6年荣获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该同志连续7年被市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2016年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科(处)长”,2017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所在科室2016年被评为“共产党员先锋岗(集体)”荣誉称号。
11.余君佐,男,1979年11月出生,现任辽源市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大队长
余君佐立足本职岗位,努力钻研消防监督业务,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全年带领大队监督人员共检查单位3600多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900余处,确保辖区全年未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由于防火监督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消防工作首尾相连,贯穿始终。为切实抓好工作,按照“真干、早干、主动干”的原则,根据上级单位的工作指示和总体安排,认真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坚持“不推办、不拖延、不应付、不打折扣”,保证工作按部就班开展,取得预期效果。对工作坚持勤分析、勤研究、勤检查、勤总结,在严格检查的同时,勇做服务经济的排头兵,为企业提供优质消防服务,做到简化手续、精简程序、特事特办,主动上门为企业排忧解难,辖区企业多次为大队赠送锦旗和感谢信。
12.吴春利,男,1969年3月出生,现任辽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长
吴春利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当中,勤勤恳恳、无怨无悔,始终牢记一名安监人的责任和义务,推动事业发展,提升自身价值。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积极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指导(监管)能力。认真贯彻对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连续6年被市政府授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2015、2016、2017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13.李丹丹,女,1976年2月出生,现任辽源市林业局科员
李丹丹工作上积极、认真、耐心、细致,肯学习、能吃苦、业务熟、责任强,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主动为领导当参谋,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积极宣讲林业行业生产安全防控要点、安全知识和工作要求。组织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实施对我市21个国有林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主要针对电气和锅炉使用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并对值班值守、防火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出台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监督检查的全过程。在今年全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督查工作中,市林业局接受检查27项,累计检查81项,完成事项81项,完成率100%,成为全省唯一一家100%完成的单位,得到了市局领导的一致好评。
14.李文恕,男,1963年10月出生,现任东丰县经济局副局长
李文恕从2008年开始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主动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作风扎实细致,对分管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应急救援、督查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抓得紧、抓得实,成效明显。组织开展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隐患专项整治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期间东丰县经济局每年都被县安委会评为“优秀单位”,全系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15.苏恒博,1985年1月出生,现任辽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科长
苏恒博牢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7年来,坚持按章办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身体力行,无论刮风下雨,安全监管现场总有他的身影;无论白天黑夜,加班加点是常事儿。尤其担任现职后,从未休过完整的节假日和双休日。他还用心参与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和现场的安全监督,突出强调敢抓、敢管、敢考核的原则,对查出的违章行为决不姑息迁就,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忘我的工作态度,立足所热爱的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牢记一名安监人的职责和义务,实践和提升自己的人生价值。2012年至2017年均获得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2013年组织参加全市“安全生产月”演讲比赛,获得一等奖,2015年参加全市安全生产有奖征文获得一等奖,2016年组织参加全市“安全生产月”演讲比赛,获得二等奖。
16.苏辉,1974年10月出生,现任辽源市龙山区教育局安全科副科长
苏辉以“抓安全细节管理、促校园和谐发展”为安全管理宗旨,切实把“安全无小事”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做到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演练活动,通过理论和实战相结合的演练,既检验了校园应急预案的适用性、提高了校园对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又增强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了险情发生后的逃生自救能力。充分利用各类专题活动开展安全专题讲座,普及安全教育。打造青少年平安教育网络体系,与校内法制安全教育相互配合补充,构建“知行统一”的法制安全互动式体验教育体系。增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形成长效性、联动性地安全教育机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17.柴林全,男,1978年12月出生,现任东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科长
柴林全牢记使命,团结广大民警,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全力以赴确保辖区交通安全,用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做到刚柔相济,在工作中,采取因人而异的处理方式,指出其违法事实,讲明处罚依据,告之其权利和义务。工作严谨、周密、态度平和,在交通管理执法工作中无一起上访复议案件,并且积极化解矛盾20余起。针对农用车违法行为多的情况,印制《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等宣传资料5万份,组织民警发放到农民家中,深入辖区重点企业进行安全教育7次,利用“双微”平台发布安全提示等信息27条次,起到良好的宣传作用。工作期间带领民警查处各类违法行为880余起,其中酒驾11起,超载108起,无证7起,行政拘留4人,利用集成平台查获违法车辆85台次。
18.崔广揆,男,1983年4月出生,现任辽源市龙山区经济局科员
崔广揆,2014年从事安全监管工作,始终牢记一名安监人的责任和义务,去推动事业的发展,实践和提升自己的人生价值。面对安监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将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自觉行为,不断丰富积累新时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知识,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思、学有所用,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知识水平。牢固树立“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工作、乐于奉献、主动创新、务实争先”的工作理念,本着抓“安全工作无小事”和“百密而无一疏”的工作原则,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抓好协调和具体工作落实。乐于奉献,不辞辛劳。做到凡是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迅速按要求抓到位、抓落实,尽量争取主动,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各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2018年度“我最喜爱的安监人”评选活动候选人投票
报纸投票说明:
1.将1月9日《辽源日报》上的“选票”剪下,按其内容详细填写并邮寄至“辽源市人民大街1434号辽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收”。
2.只限1月9日当天《辽源日报》,每张选票限填一名候选人,复印或伪造选票无效;选票于1月13日前邮寄至辽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