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27日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拟定于2019年1月中旬在龙山礼堂召开,会期3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辽源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辽源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辽源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预算;
    4、听取和审议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
    8、决定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设立;
    9、决定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
    10、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