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柴伟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
全面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12月26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召开。图为市委书记柴伟为获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颁奖。  本报记者 夏景明 摄

 

    本报讯(记者 李艳红)12月26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召开。市委书记柴伟出席会议作讲话。柴伟强调,要紧紧围绕为期三年的工作总目标,聚焦“深挖根治”阶段性要求,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制化、社会化水平,全面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柴伟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部署要求,我市始终保持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上持续用力,在深入发动群众、深挖排查问题线索上持续用力,在依法精准打击、强化综合整治上持续用力,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就打好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柴伟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安居安业安心。政法机关要继续发挥主力军作用,增强政治敏锐性,密切掌握黑恶势力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有针对性地创新举措,逐步提高对涉黑涉恶犯罪的发现和打击的驾驭能力。要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的高压态势,确保除恶务尽。要完善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机制,推动打击“显性”黑恶势力向深挖彻查“隐性”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延伸。要切实加大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漫延。要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突出对治安状况复杂、矛盾纠纷突出、社会管理混乱的基层组织的整治,对涉黑涉恶的村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坚决清除基层组织队伍。要把宣传发动专项斗争贯彻始终,及时公布一批扫黑除恶案件,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进一步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坚持以案明法、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在专项斗争中受教育,促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柴伟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措施,务求取得扎实成效。各县(区)各部门要履行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所有参战部门和广大干警要履行好扫黑除恶工作共同责任。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政法各部门之间要落实好统筹协调、提前介入、信息互通、案件会商等机制,纪委监委要与政法机关深入配合,强化案件线索双向移交、协同办案、同步推进。组织部门要加强与政法部门工作衔接,及时跟进,解决遗留问题,加强党组织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政法部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及时移交黑恶问题线索,及时通报行业监管漏洞。
    会议通报了2018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工作情况,宣读了表彰决定。
    市委副书记、市长孙弘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市领导杨光、陈瑞、董福财、曲晓波、许辉、兰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吉山出席会议。
    全市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区)党委、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县(区)政法各部门、乡镇(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市县(区)扫黑办工作人员,受表彰单位和个人以及部分政法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