蹄疾步稳深落实 勇毅笃行谱新篇

蹄疾步稳深落实 勇毅笃行谱新篇
——我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述

 

    自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我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提高站位,统筹谋划,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7年12月31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陶治国同志到我市进行专题调研,对改革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今年1月16日,市、县(区)监察委员会全部顺利产生并完成挂牌工作,市本级在全省率先完成首批人员转隶和内设机构人员临时调整。3月,省改革试点工作第四督导组到我市督导,给予高度评价。7月,省纪委对我市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作出了“市委领导有力、纪委和相关部门行动有为、转隶融合有效、工作运行有序”的综合评价。


    扛起政治责任 强化使命担当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战略举措。市委充分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
    加强思想引导。省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委迅速召开常委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始终注意把握思想舆论导向,通过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加强主流媒体宣传等方式,持续加强政策和思想引导。全市涉改各个方面都形成了高度共识,一致拥护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层层落实责任。市委带头担负起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链条,成立市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明确市、县(区)党委书记是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施工队长”,对改革试点工作负主责、首责和全责;市、县(区)纪委担负“施工队”专责,具体推进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地。我市严格落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监察体制改革中全省检察机关划转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要求,共划转政法专项编制86个,其中市本级23个,县(区)63个。
    强化统筹协调。市改革试点工作小组认真落实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相关指导意见,统筹各方力量,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把握关键环节,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时间表”“路线图”稳步推进。改革以来,市委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议和4次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集体审议改革试点工作重大事项,听取和研究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性工作,切实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推进有力,形成了合力推进改革的良好局面。


    坚持问题导向 顺利推进改革

    在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改革试点中的关键问题、难点问题,主动研究,积极破解,为改革顺利推进把住方向、铺平道路。
    着力解决监委班子配备问题。在监委班子人选的确定上,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组织部门的酝酿考察情况,从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全面把关,确保把监委班子配优配强。在依法产生监委班子成员上,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选举任命,同时责成市委组织部在人代会召开期间派出监督组进行全程监督,保证了选举工作风清气正。于今年5月16日召开的市人大八届三次会议上,董福财同志全票当选为市监委主任。
    着力解决工作保障问题。妥善解决办公用房,市委坚持把解决纪委监委办公用房和留置场所建设纳入重要日程,在市委办公楼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市委办公楼六楼和一楼供市纪委市监委和市委巡察机构使用。全力推进留置场所建设,市委把廉政建设基地纳入全市重点工程,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指导工程选址、审查建设方案,并带领市直部门相关同志先后5次到基地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把基地年运行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为基地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落实县(区)党委“一把手”责任,切实解决好纪委监委办公用房。两县纪委监委均为独立办公场所,东丰县纪委监委办公面积1800平方米,东辽县纪委监委办公面积3000平方米;两区纪委监委办公用房也得到妥善解决。强化办案安全,市委高度关注纪委监委办案安全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到纪委监委办案场所查看安全管理,并看望一线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市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依纪依法安全审查调查工作的通知》和省纪委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办案场所安全管理及“走读试”谈话安全工作,不定期开展审查调查安全飞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新建留置场所的日常管理,制定基地管理方面规章制度33项,确保基地规范高效安全运行。组建专职陪护队伍,制定《留置看护人员管理制度》《留置看护人员培训制度》等规定,全力保证办案安全。
    着力解决队伍融合问题。加强思想融合,市、县(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负责同志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在确定转隶人员及人员转隶前后开展了3次全覆盖的谈心谈话活动,深入细致地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做好心理疏导,进一步增强转隶人员的政治认同和归属感,不断强化“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意识,切实把纪检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好传统、好作风融合在一起,传承下去。加强人员融合,市委、市纪委对转隶人员高看一眼、厚爱三分,按照尊重意愿、人岗相适、交叉配备、新老互补、向一线倾斜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转隶人员工作岗位。市本级除1名副处级转隶人员确定为监委班子成员外,对其余人员安排实现了“三个100%”,即100%安排到一线职能部门,转隶人员和纪委人员100%实现交叉混合搭配,转隶人员中的3名正科级干部100%安排为内设机构临时负责人。加强业务融合,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两强一促”活动,即强化能力建设、强化作风建设、促进工作规范提质,采取“干部自学+集中培训+域外学习”的方式,丰富“辽纪讲坛”“我讲我业务”等活动载体,为转隶干部和纪委干部学习交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加强职能融合,市纪委市监委立足机构调整、突出向一线倾斜,进一步促进职能融合。市纪委市监委现有21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其中,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各6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57.14%。市纪委市监委现有在编人数60人,其中,执纪监督室和审查调查室30人,占现有人数的50%。


    强化一体推进 构建监督体系

    监察体制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完善监督体系,构建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市委从全局出发,统筹协调推进监督体系建设,确保实现监督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一盘棋”统筹考虑。监察体制改革实施前,我市一直把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改革抓在手上。监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后,又及时把监察体制改革纳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盘子”中进行安排部署。在制定出台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2018年工作要点中,把原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调整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并在改革任务台账中明确9项监察体制改革内容,提出了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使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市改革“一盘棋”中统筹推进。
    三个改革统筹实施。监督全覆盖涉及到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和巡察机构改革,我市坚持三个改革统筹考虑、协调推进。统筹考虑编制配备,在我市编制较少的情况下,为市纪委派驻机构解决86个编制,为市委巡察机构解决12个编制,切实满足改革需要。统筹考虑人事安排,坚持不唯年龄、不唯资历、优中选优,积极稳妥地把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的领导干部配齐配强。市、县(区)两级巡察机构全部组建起来,其中市委巡察机构设“一办三组”,县(区)巡察机构设“一办两组”,切实强化了巡察监督力量。
    “四个监督”统筹推进。开展纪律监督。整合监督力量,采取“1+N”模式,由每个执纪监督室固定联系指导3至4个派驻机构,并加强与巡察机构的协作配合,切实增强监督合力。强化监察监督。改革后,全市监察对象增加了2.4倍,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开展监察权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首批在市公安局纪检组等4家派驻机构和东丰县进行试点。推进派驻监督。坚持在机构数量上作“减法”,在监督范围上作“加法”,合理设置机构,选优配强人员,在全省率先完成派驻机构改革。改革后,共设派驻(派出)机构22个,比改革前减少13个;负责监督92个单位,比改革前增加41个,实现了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今年以来,22个派驻机构共查办案件43件,增长38.7%。深化巡察监督。市、县(区)两级党委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在两轮常规巡察中共巡察89家单位,共发现问题2215个,移交问题线索297个,促进了责任担当,较好地发挥了巡察监督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加强党的领导 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就是要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反腐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我市坚持把这一目标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
    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委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领导,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性、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科学决策。特别是注意从整体上把握辽源政治生态,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从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强化扶贫和生态环保领域问题查处和问责、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等方面,充分体现和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市委就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四风”专项检查、巡察等工作批示9次,批准立案审查调查127人次,批准作出处分决定15人次,真正实现了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领导。
    以工作实绩彰显改革效能。市委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在推进“三转”上大力支持,分清职责界限,给纪检监察机关减负,并支持落实“两个为主”要求,让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精力、专心履职。在正风反腐上大力支持,认真落实“稳中求进”“四个紧盯”等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不护短、不遮丑,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515件,增长47.8%;处置问题线索1149件,增长46.7%;立案审查调查735件,增长20.7%;处分626人;办理留置案件31件32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严肃查处和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9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7人,组织处理25人;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43个,处理43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处置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86件,立案17件,查实“保护伞”问题3件1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处置环保领域问题线索6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人,组织处理41人,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

 

    10月12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陶治国深入辽源市调研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听取市纪委市监委工作情况汇报。

     7月9日,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王萍一行到辽源市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评估验收暨调研督导工作。

    5月16日,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董福财为辽源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图为董福财向宪法宣誓。

    6月至7月,市纪委市监委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广泛开展了监察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图为西安区纪委区监委开展监察法宣传日活动。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以支部为单位组织纪检干部和转隶干部共同研学监察法,着力推进干部队伍思想和业务融合。


    本版稿件由市纪委市监委宣传部 提供 本报记者 王超 整理
    本版图片由市纪委市监委宣传部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