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舞清风

——2013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综述
纪  轩

    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689件(次);立案205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案件6件、乡科级干部案件22件、一般干部案件57件,其他人员案件120件;结案2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2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1.91万元。
    突出办案重点 严查违纪案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唐永军态度坚决。为扎实开展查办案件工作,市纪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办案形势,研究落实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查办案件工作的开展。
    落实《廉政准则》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件。以落实《廉政准则》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为抓手,查处领导干部在购车、借用小汽车、占用企业财物和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节日收受礼金等方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件35件,处理党员干部34人,促进了领导干部树立廉洁从政的好作风。
    回应民生领域关切,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置环节存在审批不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市纪委组成专案组,对市辖区2011年廉租房实物配租分配情况进行调查,排查出涉嫌违规取得、使用廉租房139套,现调查处理11户。对龙山区、西安区在廉租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中相关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涉嫌失职渎职问题进行调查,立案追责12件12人,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立案3件3人,移送检察机关、公安部门案件线索4件。
    禁止挥霍国家资财,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规定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积极排查案件线索,组织精干力量集中突破,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3年,严肃查处了市属某单位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私分国有资产和县(区)个别乡镇滥发补贴、领导干部公款旅游等方面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案件49件,处理党员干部47人,并对违纪款项进行追缴,切实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强化工作措施 提升办案水平
    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加强同检察、公安、审计、税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增强信息交流,实现案件信息资源共享和良性互动;深挖细查专项治理、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执法监察、纠风以及媒体和网络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汇总排查,提高案件线索利用、使用效能。2013年,全市初步核实违纪线索311件(次),同比增长34.05%,初核率为45.14%。
    加强办案规范管理。为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把制度程序关、监督管理关、办案纪律关和政策策略关,从案件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处理、处分决定执行到办案安全和办案纪律,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管理制度,使办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了办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建立案件考核机制。针对近年来基层办案进展不均衡的问题,市纪委按照上下结合、内外兼顾、重点突出、全面覆盖的原则,制定实施了《2013年县级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建立查案质量评议机制和对办案不力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纪律程序要求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促进了办案水平的提升。
    加大治本力度 推进源头治腐
    推行查办案件“1+4”模式。坚持惩治腐败与教育防范并重,在每起典型案件查办完成后,同时跟进调研分析、警示教育、专项检查和制度建设四项措施,形成查办案件“1+4”治本模式。去年共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切实达到了“查处一起典型案件,掌握一批腐败规律,教育一批党员干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堵塞一批制度漏洞”的综合效果。
    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制定实施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五项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把各级“一把手”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来抓,全面推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起“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工作机制,降低了“一把手”违法违纪的风险指数,有效改正“一把手”工作一言堂、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工作作风。
    推进“五权”建设落实。切实把“改革限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贯彻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稳妥有效地推进分权、放权和集权,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推进科技防腐统一平台建设,不断强化“数字监察”工作,真正做到防得住、控得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