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扶贫要做到“三个提升”
驻村扶贫要做到“三个提升”
东丰县大阳镇红旗村第一书记 郝伟国
针对不同类别的贫困人员,必须运用不同的方法将上级扶贫的有关精神、扶贫的各项政策融入其脑海中,达到同频共振的效果。
脱贫攻坚工作是一项民生工作,农民群众才是主体,忽视主体感受的数字脱贫、纸上脱贫显然已违背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违背了国家政府脱贫攻坚的初衷。要在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摘帽,需要我们重视问题、直面问题、整改提高,驻村干部必须做到“三个提升”。
进一步提升自身能力。扶贫工作是未走过的路,必须全面提升个人的整体素质,尤其是提升个人的指导能力、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针对不同类别的贫困人员,特别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聋哑、痴呆的贫困人员必须运用不同的方法将上级扶贫的有关精神、扶贫的各项政策融入其脑海之中,争得贫困人员的理解与支持,达到同频共振的效果。
进一步提升扶贫措施。贫困户的类别不同,决定了扶贫的措施就不同。对于同一类别的贫困户措施也不能一刀切,视家庭情况的不同而不同。针对某一贫困户,措施也不能一成不变,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既要结合实际又要与时俱进,针对贫困户的变化而变化,适时制定、调整帮扶的措施,使措施切实可行,实施有力,真正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户一个计划、一人一个措施、一户多人跟踪扶贫,切实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
进一步提升具体实效。贫困户能否顺利脱贫、如期脱贫、提前脱贫,关键是取决于我们帮扶的效果,这就要求我们在增加贫困户的就业与收入上做文章。有意愿务工的,让其务工,增加收入,增加发展后劲,帮助其走上致富之路。同时,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要广开门路,介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外出务工,鼓励有就业创业能力的贫困户进行创业,实现稳定增收和可持续发展。要深入群众中间宣传扶贫的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对贫困户进入、清退、脱贫的各个环节,都要让群众参与、监督,该表决的进行表决,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本报记者 李及肃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