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辽源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辽源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访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慈向东
本报记者 张莹莹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慈向东  本报记者 魏利军 摄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分别下发了‘服务民营企业20条’和具体落实意见,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作为,着力在‘四个创新、四个到位’上下功夫,推动辽源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慈向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要创新法治宣讲模式,政策精讲解读到位。与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组成普法讲师团,采取集中宣讲、分散授课、问卷座谈等多种形式,重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态度和决策部署;宣讲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宣讲吉林省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和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宣讲司法行政部门支持民营企业的措施,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
    要创新产权保护制度,法治环境保障到位。在充分了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及相关保障情况下,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服务企业发展20条,精准助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同时深入了解与民营企业发展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和涉及民营企业的各类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产权、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方面进行贴近解读、贴近支持和专项服务,全面掌握民营企业法治建设状况和法律需求,积极抓好重点服务,同时突出知识产权及不动产的重点保护,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创新服务内在途径,治理结构指导到位。从以往单一的法律服务向公司治理、企业文化等拓展,向现代法治需要转变。充分了解企业在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方面的特点,重点分析企业依法设立登记和主体资格情况,依法制定企业章程和重要规章制度情况,依法成立决策议事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情况;了解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内部利益分配机制、职工权益维护机制情况;了解配备专职法务工作机构和人员、外聘法律顾问情况;了解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等方面合规情况,把以前的单一“法律体检”向综合的“法治体检”转变,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堵塞漏洞,促进民营企业向现代化治理模式转变。
    要创新安全预警机制,风险防范化解到位。不断深入梳理民营企业面临的各类法律纠纷,特别是诉讼、仲裁案件,重点分析企业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情况,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处置情况,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合同管理、劳动用工、对外担保、融资并购、跨境贸易、境外投资等方面的合规经营和争议解决情况,帮助查找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有效地为企业合法、安全、高效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