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6日在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宋春芝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
    2013年,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创造性开展工作,为推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紧紧抓住市委重大决策、政府着力推进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把监督与支持结合起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实行经济运行季度分析制度。听取了市政府上半年工作报告,审议了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在此基础上,建议政府紧扣年度目标,严格依法理财,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资源环境约束等不利因素,加快实施大企业培育工程,力保重点项目序时进度,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努力完成全年经济发展目标。
    围绕调整产业结构,对“六大板块”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集中视察,听取审议了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园区资源整合,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为强化科技在转变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对《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及其部门的科技创新意识,在推动我市科技平台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监督依法行政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出要围绕我市现代农业“五大园区”建设,加大培育、扶持与管理力度,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化运作、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发展。对《社会保险法》、《产品质量法》以及《吉林省全民健身条例》等10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
    换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到市法院、检察院进行调研,肯定了近年来“两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强调要维护法律权威,确保司法公正,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听取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要求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把工作重心和资源力量向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领域倾斜,不断提高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此外,对全市审判机关刑事审判、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管理等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并提出监督意见,促进了司法机关严肃执法、公正司法。
    关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常委会组织代表对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听取审议了政府专项工作报告,针对我市文化旅游产业起步晚、产业融合度低等现状,提出要充分挖掘我市历史文化内涵,立足依托长白山旅游资源一体化发展,着力打造“满清文化”、“皇家鹿苑”、“农民画之乡”等特色品牌,促进文化创意与旅游业有机融合,推进文化旅游产业与工农商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努力实现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大发展、大跨越。
    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常委会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对《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提出要着眼于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认真解决“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普法宣传不到位以及校园周边食品摊点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等问题,加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理力度,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强化监管手段,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
    为推进“平安辽源”建设,对全市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进行跟踪监督,促进公安机关在完善“大调解”、治安防控、社区警务等六方面管理机制上实现了全面提升。在常委会对该项工作整改落实情况评议中,获得了较高满意率。
    此外,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和改善民生,常委会还对学前教育、城乡低保以及市区道路桥梁建设与维护、北部城区热源与供热管网建设等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检查,切实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有力推动了“一府两院”工作的开展。
    力推生态文明建设。为保护生态资源、巩固我市“五城联创”成果,在开展调查检查的基础上,听取审议了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辽源大地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在严格绿化美化目标责任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大执法管护力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为促进我市建立绿化美化工作的长效机制起到了积极作用。
    针对我市水资源匮乏的实际,对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污水处理情况开展调查,听取审议了专项工作报告,强调要提高全民节水护水意识,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调控配置,加强城市地下供水管网建设和二次供水改造,提高污水再生利用效率,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对市政府落实常委会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支持政府实施杨木水库水源地保护等工程,使水源地周边坟地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取得了明显成效。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大信访“稳压器、减压阀、消防队”作用,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切实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8件(次),转办督办率100%。
    二、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入手,加强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审议和批准,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有力地推进了全市中心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为地方国家机关提供组织保障。
    认真做好计划预算审查批准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审查,组织熟悉财经工作代表,采取部门负责人现场答疑等方式,对政府提交的计划和预算草案、2012年本级决算草案、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草案等进行审查,就强化部门资金使用责任、合理配置投资项目资金等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并作出决议。对2012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促进审查批准工作由形式向实质转变,提高了计划预算决策的科学性。对部分政府部门“三公”经费管理与支出情况开展调查,促进了公共财政公开透明。
    及时审查批准预算调整。常委会对市政府提请的关于将国家矿山湿地公园等4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回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请示及时作出批准决定;年末,对市政府提出的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查批准;对2012年度常委会批复的市政府部分融资担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并提出整改建议,规范了政府举债行为,提高了公共财政信用度。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人。组织30名拟任命干部进行供职发言,增强了被任命人员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履职、务实为民的自觉性。
    三、创新实践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致力于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方式,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扎实开展“三走进”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了解民情促融合、破解难题促发展、化解矛盾促稳定为主要内容的“三走进”活动。目前,全市已建立65个代表工作联络站,实现了县区乡镇和社区全覆盖,累计接待群众4000余人(次),解决群众意见、诉求600余件,办结率70%以上。省八家新闻媒体和《中国人大》、《人民代表报》等国家级刊物对这项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我市“人大代表‘三走进’工作案例”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评选为群众工作优秀案例。
    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建立了集中交办、网上督办以及人大与政府班子成员领办督办重点建议等制度,将26件重点建议分别由常委会和政府班子成员包保督办。去年交办“一府两院”的代表建议、意见118件,当年办结率65.3%,比2012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
    加强服务保障工作。制定了《代表守则》,组织开展代表履职培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三查(察)”活动,切实提高了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工作能力,为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供了保障。
    四、全面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改进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手段,制定实施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和落实审议意见的票决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流程,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促进监督工作在监督内容上,由过去注重对重大问题的监督向事关发展与民生并重转变;在审议方式上,由过去注重会前书面审查与会上听取报告向集中审议、深度审议转变;在审议意见落实上,由过去注重“三查(察)”、听取汇报向跟踪检查、追踪问效转变,切实增强了监督实效。
    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着力加强人大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了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切实提高机关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实行主任会议成员领衔重点课题调研制度,对现代农业园区等8个方面问题进行专题调研;采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传递民主政治建设正能量,宣传和交流工作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完善机关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会议活动等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树立良好机关形象。
    各位代表,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方式、制度建设、代表活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成绩的取得,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机关团结协作、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积极协助的结果,是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三查(察)”工作不够深入,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得不够彻底;代表作用发挥还有很大空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及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常委会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起步年,也是我市转型发展的攻坚年。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立足于服务全市转型发展大局,围绕推进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五大发展”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依法履职,开拓创新,为建设幸福辽源、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贡献。
    一、围绕“一个目标”,在人大工作创新上谋求新作为
    要围绕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目标开展工作。加强思想观念创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和群众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和激发创新活力,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工作;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创新,以增强监督刚性、提高监督实效为重点,研究制定专题询问、质询等工作程序,探索建立公开、公正与实效相统一的监督问询制度,推动人大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法制化;加强人大工作实践创新,重点在建立健全“三走进”活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代表履职意识,增强常委会与代表的工作融合,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
    二、突出“一个重点”,在增强监督实效上迈出新步伐
    要始终突出监督这个工作重点。围绕推进深化改革措施的落实,综合运用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计划预算的监督,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对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不断改进监督方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注重倾听社情民意。围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增加监督刚性,增强监督实效。
    三、提高“一个能力”,在决定重大事项上力求新突破
    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能力。围绕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紧紧抓住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性、根本性问题,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适时做出决议决定,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以贯彻实施;规范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程序,力求在建立健全征集反馈民意、重大事项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上取得突破,全面提高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保证决议决定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符合人民意愿、符合辽源实际。
    四、发挥“一个作用”,在加强代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要高度重视发挥代表作用。在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机制上下功夫,增强代表履行职务和接受群众监督的主动性;进一步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完善市情政情通报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深入开展“三走进”活动,广泛吸收代表参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拓展代表活动空间;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完善重点建议领导牵头督办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结效率。
    五、明确“一个主题”,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实现新提高
    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将启动。我们要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活动主题,按照市委要求,认真解决好“四风”和工作不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促进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实现全面提高。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履职尽责,勇于开拓创新,为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幸福辽源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