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季节 农民朋友要知道这些事
粮食收购季节 农民朋友要知道这些事
本报记者 李及肃
眼下正是秋粮收购季节,为方便广大农民朋友掌握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提高庭院安全储粮技能、降低产后损失、增强售粮防骗能力,今年的粮食收购政策、安全储粮常识、售粮等事项农民朋友一定要知晓。
2018年粮食收购政策
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
为保护农民利益,今年国家对2018年生产的稻谷继续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具体如下:
收购价格。稻谷最低收购价毎市斤1.3元,以2018年生产的国标三等稻谷为标准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最低收购价是指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
收购标准。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
收购时限。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启动时间以公告为准。同时,公开质价标准、监督举报方式,收购库点将挂牌收购。
玉米、大豆收购政策
今年国家对玉米、大豆仍然采取“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政策。即玉米、大豆收购价格由市场自主形成,国家不再出台收购价格、不再设定收购时限、不再布设收购库点,由多元化收购主体入市收购。
安全储粮常识
玉米收购后,不要急着入仓,要堆放在朝阳处,把生霉变质的挑出后摊开晾晒,待水分降低至25%以下、温度零下5摄氏度后,方可入仓储藏。储粮装具要建在朝阳、四周通风、不接近建筑物的地方,底部离地高度0.2米—1米、宽度不要超过2米,以1.6米为宜。宽度超过2米的,中部要设置通风筒,形成底部、中部、顶部自然通风。超大储粮装具要安装机械通风设施。要加强粮情检查,发现问题适时倒仓。雨雪天气要做好苫盖,防止雨水渗入玉米仓内。
售粮注意事项
要适时售粮。广大农民朋友要密切关注市场形势,提高研判能力,根据自家储粮实际,适时、择机、理性、均衡售粮。要选择有资质(证照齐全)的粮食企业售粮。有资质的粮食企业经营规范、信誉较好,可减少“坑农害农克扣农民”现象。钱粮两清要做到“一手交粮一手收钱”,不要受高价收粮的诱惑,避免因收购商或经纪人打“白条”伤及自身利益。要增强维权意识。一旦发生被骗或粮食收购企业长期拖欠粮款,要及时报警或向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粮食收购监督举报及咨询电话:
辽源市农业委员会(粮食局):0437—3297024
东丰县农业局(粮食局):0437—6226736
东辽县商务局(粮食局):0437—510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