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 推动林业生态可持续发展

守护绿水青山 推动林业生态可持续发展
本报记者 赵强

 

    11月8日,云雾袅袅升起,站在寿山镇永治村热闹岭山坡处,放眼望去,满山是刚栽种不久的果树,一幅别具韵味的乡村风情画展现在记者眼前。
    “原来这里就是一个‘光头山’,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现在好了,整片山栽种了山桃稠李,成活率高、复绿效果好。”该村10组54岁村民李宝安说,“现在国家也好、老百姓也好,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了。今后自己也要为家乡环保做点力所能及的事,从自己做起,保护好家乡的生态环境。”
    永治村热闹岭只是我市山体生态修复工程的一部分。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近年来,市林业局相继对因挖沙取土、修筑道路、自然风化、采石以及其它原因造成、形成的裸露山体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并取得良好效果。今年全市共治理裸露山体159个,平台治理面积37.7公顷,坡面治理面积12.2公顷,总投资203万元。其中,辽河流域治理裸露山体129个,平台治理面积26公顷,坡面治理面积10公顷。预计到2020年,完成前期治理任务;2020年到2025年,展开第二轮裸露山体治理,此项目已纳入《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至2035)》,主要对东辽河流域各乡(镇)裸露山体进行全面综合治理。
    在生态修复治理的同时,市林业局还积极开展了“进一步严厉打击涉林涉草涉湿违法犯罪”“清理林地建造坟墓”“异地还林”“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飓风1号”等9次专项行动,对涉林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截至目前,全市森林公安和林政稽查共处理刑事、行政案件605件,罚款416.5万元。同时,利用卫星图片、林相图和动态巡查相结合,对全市2013年以来林地变化情况进行了逐个排查,共核实非正常变化图斑468块、面积258公顷,现已全部移交林业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生态建设就是生命建设。为加强森林资源和林地资源管理,该局制定和完善《森林资源管护各项规章制度及护林员管理办法》。
    针对林地内建造坟墓等问题,下发通知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林地内建造坟墓进行调查和清理。目前,全市清理建造坟墓1246座。
    针对涉林违法行为,下发《辽源市进一步严厉打击涉草、涉湿和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打击涉草、涉湿和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
    针对“异地还林”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异地恢复森林植被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全市林业主管部门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不得实施异地恢复植被的修复措施,采取原地恢复原状修复方式。
    针对水源涵养林缺失问题,制定下发《关于东辽河流域水源涵养林造林及树种选择的指导意见》,指导县(区)确定造林模式和水源涵养优势树种造林,防止水土流失。
    为巩固前期环保督察整治成效,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反弹,市林业局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在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涉及全市林业系统的重点问题共2项,其中1项已申请销号,另1项已达到序时进度。共收到重点案件77件,其中不属实39件,属实38件。属实案件共侵占林地面积21.831公顷。其中整改完成32件,恢复林地面积15.16公顷,正在整改6件,未恢复林地面积6.671公顷。今年完成清收还林面积2.689万亩。其中,辽河流域完成清收还林面积1.189万亩。
    “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保护好。”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持续开展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巩固现有打击成果,加大打击力度,对一批大案要案集中执法力量,合力攻坚,重点突破,确保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成果得到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