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首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候选人事迹展登

辽源市首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候选人事迹展登


平安街上一道景
李灵智 本报记者 汪琳

 

刘金刚雨中执勤。

 

    刘金刚,现任市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清晨和落日,他笔直的身影就出现在辖区的街道路口,疏导、纠违,面对各类交通违法案件,他语气平和、方法得当,既不让受处罚对象憋屈,又能达到纠违效果,成为平安辽源的一道流动的风景。
    率先垂范、引领激励,打造一支过硬中队
    沙尘满天的春天、狂风暴雨的夏天、酷热难耐的秋天、严寒刺骨的冬天,都能看到刘金刚带领队员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的模样。
    2006年10月,刘金刚脱下军装换上了警服,完成了从军人到警察的转变。在此后的12年里,他把军人的优良作风带进警营,为中队民警树旗帜、立标杆,每天第一个到岗、最后一个离岗。只要站在路面上,他总是像上满发条的钟摆,巡察、疏导、喊话、纠违;他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带领中队民警共同进步。一位年轻民警曾因家庭困难一度消沉,刘金刚得知后主动找其谈心、走访,主动和他一起应对早高峰、出夜勤,用无言的行动化解对方心中的矛盾,激励这位年轻民警奋发向上,成长为一名中队干部。
    刘金刚常年“舍小家为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2017年10月,年迈的父亲患上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当时正值十九大安保期间,警力捉襟见肘,他只字未提,强忍挂念父亲、回家陪护的心情,默默委托哥哥和二叔照料生病的父亲,自己投身到紧张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凭着这种奉献、敬业的实干精神,刘金刚成为全体中队民警的榜样,成为龙山大队的模范“样板”。
    公正执法、不徇私情,纠违处罚收获“零投诉”
    从警以来,刘金刚始终坚持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在纠违过程中,他对每位被处罚人都一视同仁,不开绿灯、不留后门。他常说:“在交通违法面前,任何人都没有特权。”
    在一起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过程中,驾驶员提到自己是他战友的弟弟,请求照顾。而坚守原则不松懈的刘金刚耐心地对其进行了教育和解释,照常开出罚单。还有一次,一位驾驶员因车辆没有进行年检理应受到处罚。为了减轻处罚,该驾驶员给刘金刚充了200元电话费以求法外开恩。得知情况后,刘金刚立刻与其取得联系,责令其到大队接受处理并将200元钱还给该驾驶员,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刘金刚常说:“交通执法不是开出一张不近人情的罚单,而是给驾驶员文明驾驶、安全出行的温馨提示。”每开出一份罚单,他都会耐心地向受处罚对象讲清处罚的依据和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使当事人能够从心底里意识到自身的错误、不再违反。三年来,刘金刚处理和纠正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400余起,无一起上访投诉事件。
    热情服务、倾情付出,铺就温情友爱街路
    走在市区的街路上,时常可见身姿挺拔、认真指挥交通的刘金刚,也经常能看到摘下警帽、挽起袖子热心帮助路人和司机的刘金刚。
    在一次执勤时,刘金刚遇到一位突发心脏病的老人,他立即组织民警进行救援,将老人及时送往市中医院进行抢救,老人得以有效救治、脱离生命危险;在一次巡逻中,刘金刚遇到一位严重烧伤的病人,他马上协调路线上下一岗区的民警,帮助伤者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运送车辆安全快速抵达医院。陪同救助的刘金刚还主动帮助伤者挂号、联系医生,楼上楼下忙个不停。伤者得到及时救治、转危为安;面对车辆突然抛锚而无计可施的驾驶员,刘金刚总是热情地上前帮忙将车推至路边,找来修理工帮助买配件,将车修好为止;遇到不熟悉道路的外地人,他耐心地为他们指路,甚至亲自驾车为他们引路;面对不了解地方交通管理规定的外地驾驶员,刘金刚语气温和地给他们指明违法行为后予以放行。
    作为一名普通的交警,刘金刚把辛勤的汗水洒向交通管理事业,用无私奉献的作风和不懈奋进的态度,书写着交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诗篇。

 


做百姓信得过的“经侦先锋”
李灵智 本报记者 汪琳

 

孙锡军接待群众报案。

 

    孙锡军,现任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在经侦战线摸爬滚打13年的孙锡军,始终装着使命和担当,对严重侵吞国家、集体和群众财产的经济犯罪案件,特别是近几年日益增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不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不替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誓不放弃。
    打击经济犯罪毫不手软
    孙锡军足智多谋、敢于担当,从事公安多年,早已练就了一身过硬本领。2015年7月,他在协助河北省公安机关查办外协案件过程中,发现一条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案件线索。通过缜密侦查,查封了该传销组织设在杭州的网站服务器,抓获了该传销组织数名辽源籍犯罪嫌疑人。
    经进一步调查,确定该传销组织总部设在河北省青县,传销组织领导者及主要犯罪嫌疑人为河北省青县亿丰商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和总经理杨某泉,20余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也分布于全国各地。由于此案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并发起3次集群战役。
    在集群战役期间,孙锡军与战友一道,先后奔赴河北、辽宁、吉林、山东、天津等5省10市,行程近万公里,抓获了20名犯罪嫌疑人、营救被害群众30余人。追缴违法所得1000余万元,查封、冻结涉案财物价值2000余万元,扣押涉案电脑20台、涉案车辆3台,对经济犯罪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保护群众财产不负使命
    “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是孙锡军从警多年长期坚持的工作准则。2016年11月,辽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引发全市近300名受害人集体上访。孙锡军临危受命,带领办案民警开展大量的调查工作,掌握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君的犯罪证据,将其抓获归案。
    经调查,自2014年以来,孙某君以公司名义按36%~60%利率向社会不特定的人员借款达1.77亿元、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610万元,受害群体面积较广,后因资金链断裂至案发。
    侦办此案的过程中,孙锡军始终把追赃挽损放在首位,在积极安抚受害群众情绪的同时,多方搜集证据,先后通过法院查封住宅房屋112套、商业用房21套、车库29个,将这些资产第一时间移交法院处理,使此案得以及时侦破,平息了群体上访事件,稳定了受害群体的情绪。
    治理经济环境成效显著
    2016年3月29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市国税稽查局案件移送函称:辽源市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涉嫌虚开抵扣税款发票,希望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该案最初侦查阶段,孙锡军发现涉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使用化名并用购买他人身份证进行的公司注册登记,使案件侦破工作无法进行。
    为尽快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孙锡军采取多种侦查措施,从源头入手,多次询问代办注册公司的经办人员,详细排查,并通过代办人手中留存的其中一张犯罪嫌疑人照片,确定了其真实身份,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蒋某君。根据蒋某君的交代以及采用其他侦技手段,初步确定了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随后,孙锡军和战友们先后10余次赶往北京、辽宁、贵州、连云港、天津等地,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经过三个月的日夜兼程、持久战斗,将其他在逃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孙锡军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和忠于法律”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他始终秉公执法、廉洁自律,顶住各方压力,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亲友的物质诱惑,严格依法办案。
    多年来,孙锡军承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2名、抓获网上逃犯15人,为全市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成为百姓信得过的“经侦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