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抓好“八项行动” 有效提升消费环境
全市“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强调
突出抓好“八项行动” 有效提升消费环境
本报讯(记者 田蓓蕾)为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我市消费环境,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我市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和社会认同度,有效发挥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9月11日,我市召开“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推进会议,会上宣布了我市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发布了我市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了创建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副市长江建平参加会议并讲话。
江建平指出,开展“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是推动我市区域经济发展、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平台,是推进企业自律、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有力抓手,是提升城镇商圈、街区知名度的有效途径。全市各成员单位要深刻领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按照“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创建原则,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做好这项工作。
江建平强调,要明确目标任务,重点抓好商品质量提升行动、食品安全保障行动、服务领域维权行动、诚信辽源旅游行动、金融安全消费行动、品牌消费培育行动、公共服务规范行动和消费价格放心行动,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此“八项行动”中的牵头单位要按照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指导意见》和自身职能,制定本单位牵头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带头做好本领域、本行业的创建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考核,通过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市的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消费环境更加和谐、消费领域诚信体系更加完善,着力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示范商圈、示范行业、示范乡(镇)以及示范县(区),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吉林省乃至全国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城市之一。
全市“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