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扩大)学习会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扩大)学习会
专题学习宪法 邀请禹治洪作专题辅导报告
本报讯(记者 李艳红 夏景明)今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依法治国新的里程碑。9月12日,市委书记王立平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宪法,邀请省法学专家、省“双百”普法讲师团宣讲人、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作专题辅导报告。
禹治洪是我省著名的法学专家、高级律师、兼职教授,对法治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独到见解,曾多次应邀赴各市(州)为各级领导干部作法治专题讲座,获得广泛好评。学习会上,禹治洪以宽广的视野、严密的逻辑和鲜活的案例,深刻阐述、系统解读了宪法的历史发展脉络和新时代赋予的丰富内涵,对我市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辽源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学习宣传好宪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县(区)、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主题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辽源提供强大动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摆在突出位置,坚定我们党依宪执政、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要再接再厉、发扬优势、补齐短板、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全力做好 “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各项准备工作。要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恪守宪法原则,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干部作风大整顿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建设智慧辽源、推进高质量发展、推进民生事业改善、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密结合起来,使法治建设成果更多惠及人民、造福人民。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方法,有效解决我市创新转型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以扎实有效的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促进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家的副市级以上领导,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直单位部分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