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暖人心

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暖人心

 

    本报讯(记者 于蕾)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西安区人民法院一直坚持把执行工作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解决执行难的根本标准,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创新执行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近日,申请执行人王某将一面写着“秉公执行捍法律、一心为民彰和谐”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干警的手中。
    2012年7月,申请执行人向西安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位于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的一处房产,该房屋一直被案外人占用。为妥善化解矛盾,执行干警多次向案外人释法明理,但其始终态度强硬,不仅不主动履行腾迁义务,还多次扬言要将年迈母亲接到该房屋抵抗腾迁。后来不仅电话失联,还将房屋出租他人。在采用通知、责令限期履行、发布《强制腾迁公告》等执行手段后,案外人仍拒绝腾迁,执行干警遂决定对其强制腾迁。该案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高度重视下,根据辽源中院统一部署,两级法院反复研究、斟酌完善,制定出详细的腾迁预案。辽源两级法院30余名干警到达执行现场,经过6个多小时的工作,完成了房屋腾迁工作,当场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一起长达6年的执行案件划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