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预防 从我做起

残疾预防 从我做起
本报记者 李及肃

 

    今年的8月25日是全国第二个“残疾预防日”,主题是“残疾预防、从我做起”。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预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重视残疾人健康,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2016年8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7年2月国务院颁布《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7年6月24日,国务院同意将每年的8月25日设为全国“残疾预防日”。
    记者在市残联了解到,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近9万人。据调查数据显示,这些残疾人当中,先天性因素致残接近10%,后天获得性因素致残占比超过75%,不明原因或其他因素致残占比不到15%。可见,后天获得性因素是致残的主要因素。
    残疾预防有三级预防模式。一级预防是指针对各种可能的致残原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导致残疾的损伤、疾病、发育缺陷等发生,消除引发伤病的危险源和危险因素。二级预防是在损伤或疾病发生后,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以防止减少残疾的发生。三级预防是在残疾发生后,积极康复,采取各种康复功能训练、假肢矫形器及辅助功能用品用具使用、康复咨询、支持性医疗及护理、必要的矫形替代性及补偿性手术等措施减轻、限制残疾的继续发展程度,改善残疾人功能状况。
    目前,残联组织主要承担的是残疾预防环节中的第三级预防,即以改善残疾人功能状况为主要目标的救助措施。按照中国残联的统一部署,“十三五”期间残联组织牵头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到2020年,实现康复服务显著改善。具体目标是: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0%以上;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同时,加强宣传和引导,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健康和残疾预防的氛围,降低残疾发生风险,享受健康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