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
本报讯(记者 李艳红)8月22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新担当新作为。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推进专项斗争作为讲政治的实际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找准结合点、选准切入点、抓住突破点,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会议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新的阶段,要强化工作措施,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热潮。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持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广大人民群众动员起来,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进一步强化线索排查,不断完善线索核查机制,拓宽线索收集渠道,针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反复开展“拉网式”排查;进一步强化依法打击,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提高执法司法办案质量,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强大震慑;进一步强化依规“打伞”,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和“保护伞”。
会议要求,要把握好专项斗争的持续性、平衡性、协同性,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总目标,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推动专项斗争步步深入、久久为功,始终保持专项斗争工作方向、进展、节奏的平衡,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深化各级扫黑办建设,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确保履职尽责到位、工作协调到位、指导督导到位,促进政法机关和各成员单位的有效衔接,形成齐抓共管、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专项斗争各项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会上,市扫黑办及各工作组分别汇报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吴跃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吉山出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扫黑办主任、副主任,各县(区)政法委书记,东丰县、东辽县公安局局长,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市扫黑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