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负责人就辽源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答记者问

相关负责人就辽源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赵强

 

    日前,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记者就专项整治行动相关问题采访了辽源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
    问: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哪些问题?
    答: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三个方面进行重点整治:一是重点整治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例如,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确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沿街路两侧占道摆放销售丧葬用品行为;火葬区内违规出售棺材行为;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以及全市范围内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墓、宗教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开展殡葬活动的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可依据有关法规结合本地和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需要整治的重点问题。二是散埋乱葬违法违规行为。违规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坟行为。三是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例如,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以及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行为。
    问:为什么要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答:此次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开展的一次专项整治行动。近几年,我市殡葬领域存在一些殡葬服务企业违规开展服务,治丧活动中重敛厚葬、铺张浪费,低俗迷信之风盛行的问题;“阴阳先生”主导殡葬活动,封建迷信诱导消费等行为也不同程度存在;每到清明等祭祀时节,沿街路边销售烧纸、冥币等行为屡禁不止;讲排场、摆阔气、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丧事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给丧家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也严重污染了社会环境,干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此外,我市已全部划为火葬区,公民死亡后,除信奉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公民外,必须实行火葬。火化后的骨灰应当在殡仪馆寄存或到公墓安葬。遗体或骨灰非法散埋乱葬占用大量土地,如不进行治理,将严重破坏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因此,政府不仅要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殡葬新风,还要依法对殡葬服务领域和祭祀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问: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形式是什么样的?
    答:为全面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市民政局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辽源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辽源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筹各区域内专项整治行动,市直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各级民政部门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宣传部门利用多种媒体宣传殡葬改革,批评陈规陋习,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强化舆论监督。发展改革(价格监督)部门在加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的同时还要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定价,违反规定乱收费,价格欺诈,实施价格垄断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国土和林业部门加强对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坟行为的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除价格垄断以外的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并配合查处未经审批擅自生产销售殡葬用品行为,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城市执法部门对沿街路两侧占道摆放销售丧葬用品行为进行查处。公安部门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民委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司法部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殡仪馆、公墓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监督检查。辽源矿业集团纠正和查处所属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法制部门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各相关部门在必要时也可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问:对居民治丧活动有什么规定?
    答:治丧活动应当文明节俭、遵章守礼,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治丧过程中禁止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治丧活动必须在殡仪服务中心或殡仪馆内进行,禁止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禁止抛撒、焚烧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祭祀物品。
    问:民政部门在取消“夜间守灵”上将采取什么具体形式?
    答:夏季晚10时至早5时、冬季晚8时至早5时,市殡仪服务中心将关闭停尸间和告别厅,劝导丧属离开,不允许留人守灵。
    问:遗体火化后骨灰应该如何处理?
    答:骨灰可以采取到殡仪馆寄存或公墓落葬的方式安置,提倡和鼓励采用播撒、深埋等方式安置骨灰,建议采用树葬、草坪葬、花坛葬、壁葬、海葬等绿色生态的殡葬方式安葬骨灰。一律禁止将骨灰装棺“二次土葬”和散埋乱葬。
    问:我市何时开始推行生态树葬的?
    答:2015年,我市投资120余万元建设了树葬纪念园,总占地面积12.4公顷,约有树木2.4万株。树葬纪念园以生态环保、公益惠民的理念,采取不留坟头,骨灰自然降解,建设统一纪念碑的形式,定期集中、免费安葬逝者,既满足了人们传统观念的入土为安,又解决了丧属处理骨灰的需求。建园以来,已安葬逝者300余名。树葬纪念园的建成,也增加了丧属安葬逝者的选择。
    问: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革除丧葬陋俗,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禁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