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我市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本报讯(记者 赵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干净、整洁、便捷、美丽宜居村庄是党的十九大对农村人居环境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启动以来,市住建局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为确保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了辽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辽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市级负总体责任、县(区)级负主要责任、乡(镇)负直接责任”的三级责任体系,全力向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宣战”。
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宣传。该局充分调动各县(区)利用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引导群众齐抓共管,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粉刷墙面近30000平方米、书写宣传标语500余条,全市农村面貌大为改善,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启动以来,我市采取了“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自办保洁”的工作推进模式,积极筹备资金,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截至目前,设置垃圾箱32558个、垃圾收集点11441个、转运站6个,配备清运车67台、压缩车70台、保洁人员2453名,实现垃圾月处理量13666.1吨,保障了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落实到位。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采取明察暗访、评选与评差、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相结合的方式,逐乡(镇)、逐村、逐地段开展督导检查,实行督办单制度,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并实行定期通报、目标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农村环境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