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第三届“社会满意律师”候选人简介

辽源市第三届“社会满意律师”候选人简介


    关于开展全市第三届“社会满意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了全面加强全市律师队伍建设、弘扬先进典型、进一步提升律师队伍的社会形象,经市司法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第三届“社会满意律师”评选活动。
    此次参选的候选人,是在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基层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确定。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列。投票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30日止。
    希望全市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踊跃投票。
    辽源市司法局
    2018年8月20日


    1、毕精华,男,46岁,吉林达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执业十四年来,他始终坚持“诚信为先、公正为本”的执业理念,坚定理想信念,恪守执业纪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从2015年起,被辽源市人民政府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并先后担任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担当和谐先锋,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处置信访案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热心公益活动,关注生活困难群众,深入街道、社区进行义务法律咨询,为生活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受到群众的好评。


    2、国立华,女,41岁,吉林国然律师事务所主任。
    自2011年执业起,她始终坚持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执业领域,她热心公益事业,严格恪守诚信准则,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她以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担任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在民商事案件代理方面也是精品频出,从未发生过一起当事人投诉,成功避免和挽回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社会的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刘秋野,女,47岁,中共党员,吉林恒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十年以来,她始终将自己定位于和谐社会的守护者、法治观念的传导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她恪守职业道德,勇担社会责任。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她始终牢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多年来积极深入到社区进行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维权,为促进和谐社会践行着律师的使命。她代理诉讼案件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以深厚的法学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执业十年来,无偿为百姓解答法律咨询千余次,自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到办案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4、刘延军,男,54岁,中共党员,辽源市西安区司法局公职律师。
    自2011年成为一名公职律师以来,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从事着不平凡的工作。他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信访中的专业优势,为信访人解答涉法问题,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理性维权。对于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案件,帮助信访人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受区政府指派处理相关涉法问题,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中,为相关部门严把工作流程,依法征收,依法拆迁,依法解决争议,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5、马英华,女,45岁,吉林武德吉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十四年来,她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律师职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她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深得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近年来,先后担任吉林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辽源银座百货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对困难当事人费用能免则免,能少收就少收,每年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0余件。她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热心参加“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主动化解社会矛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和当事人的赞誉。


    6、牟启航,男,43岁,中共党员,辽源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他热心法律援助事业,时刻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五年中,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四十余件,编撰法律援助信息六十余篇,组织上报典型案件三十余件。今年年初,残疾人左某的妻子在某超市工作期间,不慎摔伤头部,最终不治身亡,左某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他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负责该案,在诉讼中,他认真分析了左某的诉求,依法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几次到东辽县法院参加开庭审理,最终代理意见被法庭采纳,左某一审获赔87万余元。


    7、沈素艳,女,57岁,中共党员,东丰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2002年开始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她始终能够做到真诚、热情、耐心的接待每位当事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对象为妇女、未成年、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为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在办案中,她仔细研判案情,周密准备,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争取当事人利益得到最大保护,其敬业精神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得到当事人的认可。近年来,她带领本中心全体同志积极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信访工作、服务企业工作。近五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96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约490万元。


    8、史金花,女,43岁,中共党员,吉林史金花律师事务所主任。
    她曾先后被聘为辽源市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先后承办了一些影响较大的民商事案件,为多家企业的改制、增资扩股、外资并购等资产重组提供了法律意见。在执业过程中她表现出了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对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她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多年来坚持义务服务社区、小微企业,对生活困难群众进行捐款。她感恩从业过程中那些无私帮助过自己的老律师、老前辈,感恩对律师职业给予理解和支持的社会各界,誓以所学回馈社会、回馈人民。


    9、宋锡臣,男,54岁,国网辽源供电公司,公司律师。
    执业二十年来,他始终忠诚执业、刻苦钻研、热衷普法,多次荣获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法律顾问等荣誉。多年来,他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进社区、宗教场所开展普法培训。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社会法治化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在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农贸对接平抑菜价、维护市民医疗权益、维护小区业主公共权利等公益事业中,贡献了许多成功的案例,多次荣获省市嘉奖,广受欢迎和赞誉。参与重大招标评标法律保障近百件,审查处理法律文件逾万份。


    10、王辉,男,43岁,吉林恒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二十二年来,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作为自己的执业使命。以热情的服务态度、深厚的法学功底成功地办理了我市多起影响较大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办理案件的同时,王辉律师坚持每年免费做大量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工作,树立了高标准律师形象,以实际行动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和谐社会、践行着律师的责任使命,赢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11、王世平,男,48岁,吉林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十年来,办理了大量各类案件,担任了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执业中,他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挽回了数额较大的经济损失,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近年来,为我市的城市投资信用担保出具了大量的法律意见,参与了大量的金融担保业务,为相关企业的市场转型发展提出了法律意见。作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积极开展公益活动,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为生活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近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二十余件,深受群众好评。


    12、王书利,男,49岁,中共党员,吉林望候律师事务所主任。
    从事律师工作十年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律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总结办案经验,提高办案质量。他恪守诚信准则,忠于事业、忠于法律。他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求公平正义,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担任过多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地办理了多起在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和各界人士的认可,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13、吴洪君,男,57岁,中共党员,吉林恒太律师事务所主任。
    执业以来,代理了近千余件案件,涉及标的额数亿元。先后参与了辽源市巨峰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美国好基金旗下的浩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增资并购案;我市某大型集团公司与境外公司之间的境外融资返程投资商务谈判,为我市引进外资投资人民币5.6亿元。他精于钻研,勤于思考,通过多年的执业,积累了颇为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在非诉讼业务领域,在受聘市政府法律顾问和代理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中,巧于精思,匠心独运,常能将纷繁复杂的事务化为简,娴熟操作,赢得客户的高度赞誉。今年3月15日,被市政府授予“政府优秀法律顾问”,予以表彰。


    14、武宏生,男,45岁,吉林武德吉律师事务所主任。
    执业二十三年以来,他凭着满腔热情和一份法律工作者的神圣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坚持自身发展和回报社会并重的高尚理念,忠于法律、追求正义、执业为民、热心公益,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招投标建设、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重大事务依法决策中,提出有价值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一百六十余条,为全市重大企业和民营、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九十余次,为困难群众提供无偿法律援助280人次,义务送法“进部队、进社区、进学校、进监所、进宗教”45次。


    15、张雪海,男,56岁,中共党员,吉林辽东律师事务所主任。
    他恪守职业道德,精于律师业务,曾参与辽源多起刑事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多家企业破产案件的清算。曾担任市、县(区)五个政府机关、市烟草局、市农科院、市国土局、辽源经济开发区友谊热源有限公司、辽源新佰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他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遵循诚信服务,质量第一的宗旨,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


    16、朱柏军,男,43岁,吉林辽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自2004年执业以来,秉承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理念,承办了大量的案件。承办过某数额大、涉及面广的王某某集资诈骗案和吕某诈骗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在办理金融、房地产、企业改制及处理不良资产等诉讼、非诉讼事务中,为当事人挽回了数额较大的经济损失。他恪守职业道德,热情服务当事人,热心组织并参加公益活动,无偿在辽源市人民广播电台、交通文艺台进行法律宣传,解答法律咨询。长期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信访接待及法律进社区和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


    全市第三届“社会满意律师”投票方式

    1、全市“社会满意律师”候选人设定16人,通过《辽源日报》向社会进行宣传、展示,活动最终将从16名候选人中产生10名“社会满意律师”。
    2、群众可通过“辽源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或“法惠燎原”订阅号进行投票,每次投票最高不得超过10人方为有效,每日可投票1次。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形式的刷票行为。为保证本次投票公开、公平、公正,特设立举报电话(0437-3278922),接受群众监督。

    辽源市司法局
    2018年8月20日


    本版稿件、图片由本报记者 李及肃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