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干部任职前公示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刘伟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刘伟,男,1970年4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兼党委秘书、信息通信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办公室主任兼指挥中心指挥长,辽源市公安局局长。现任辽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拟任辽源市委副书记。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该同志是否符合干部任用的标准和条件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干部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为: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举报中心)。地址:长春市新发路577号。邮编:130051。举报电话:0431-12380。短信举报平台:15584212380。举报网站:http://www.jl12380.gov.cn。
    公示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2日。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