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我市就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进行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我市就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进行调研
本报讯(记者 于芯 刘鹰)8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曹振东带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成员到我市,就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情况、《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改草案)》的具体修改建议相关工作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兆宇,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铁友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汇报,并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法工委,县(区)人大、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听取有关工作意见建议。
曹振东对我市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给予肯定。他认为,辽源市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有关文件精神,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作为,各级政府主动配合,依法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在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希望辽源市在健全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程序上继续进行探索研究,为进一步依法规范行权、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作出贡献。
李兆宇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好中央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三个文件”精神,更新观念,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并把学习中央和省文件精神与借鉴发达地区经验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行使决定权的流程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