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辽源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七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摘要)

(2014年1月14日在政协辽源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尚云翔


    一
    政协辽源市第七届委员会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参加政协的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各界别提交的提案139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93件,立案率67%。其中:城市建设及公用事业方面29件,占立案总数31%;公交财贸方面21件,占立案总数23%;教科文卫方面23件,占立案总数25%;环境保护与司法方面5件,占立案总数5%;农林水方面6件,占立案总数6%;其他方面9件,占立案总数10%。截止本次会议前,七届一次会议以来提出的提案全部办复完毕,办复率达100%,提案中所提意见建议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58件,占立案总数的62%,正在解决或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的22件,占立案总数的24%,因条件所限或受到客观因素制约暂未得到解决,但已向委员做出说明解释的13件,占立案总数的14%。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为90%,对办理态度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为100%。大多数提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前瞻性,在协助党委政府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做好前期引导,打牢提案工作基础。一是编印《政协提案工作问答》使委员掌握撰写提案的方法和基本要求。同时邀请委员参加调查视察和议政会,为委员知情议政搭建平台。二是全会前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商,围绕全市下一年度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民利和疑点难点问题,列出涉及城建、卫生、文化、教育、法制、环境“三农”问题等诸多方面的50余条提案参考目录,全会前将《提案征集通知》和《提案参考目录》寄送委员。三是在提案审查过程中实行“二审”制度,即全会期间对提案进行初审,全会后由提案委员会进行再审。提倡“广进严出”的提案征集和审查立案模式,处理好提案的“量”与“质”关系,为下一步提案办理工作奠定质量基础。去年提出提案139件,经审查立案93件,合并6件,不予立案18件,转为《社情民意》22件。四是将全会期间9个党派团体的发言,做为重点提案。呈报市委书记签阅。全年重点提案20件。五是将提案编辑成册,报送市委书记、常委、市政府领导、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专委会主任,以及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提案的办理奠定了基础。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提案工作程序。年初,对《政协辽源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进一步修订完善。使提案的提出、审查、办理、答复等环节更加规范;同时,对政协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办法以及表彰奖励等做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政协辽源市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提案和提案先进承办单位的实施办法》,极大地调动了委员提出提案和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根据《吉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14条的贯彻意见,并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下发。
    广开协商渠道,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一是面复协商。6月28日,市公用事业局针对张文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路灯节能改造步伐的建议》进行了当面回复。另外,市食安办为了更好的解决蒋鹏军和于丽丽委员提出的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和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等问题,组织市教育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现场与两位委员当面协商答复、征求意见。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增强了提案办理的实际效果。二是走访协商。8月30日,市公用事业局针对姚富英、崔守仁、丁海宇、张文芳委员提出《关于增加建设天然气加汽站的建议》、《关于修建市区公路与铁道平交道口的建议》、《关于回族墓地道路两侧设排水沟的建议》、《关于拆除东辽县医院双桥环形广告牌的建议》分别到革新桥、钢管厂、铁路交汇道口、东辽县医院双桥、向阳中级法院公厕、天然气站、人民广场、仙城大街进行现场走访协商,这样做对办理工作中碰到的一些难点问题,可以在走访沟通中加以解决或取得理解。三是集中办理协商。10月18日,针对杨建国委员《关于友谊收费站异地建站,泉太镇各种车辆应当享受收费优惠的建议》等7个提案在我市交通局进行了一次集中协商,通过开展集中办理协商,深化了主题、提高了办理质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得到了增强。四是督办协商。10月25日和30日,我们在市住建局和市人社局,针对郝云委员提出的《关于确保暖房子工程质量的建议》等15件提案和九三学社提出的《关于加大招商引智力度,抢占转型发展制高点的建议》等10件提案进行了督办协商。从而推动了提案落实工作。五是走进媒体协商。8月30日和10月18日,丁海宇、张文芳委员“城市建设”和农工党“村村通”等提案走进电视媒体,创新了提案办理形式,社会反响很大,引起了各界关注,增强了相关承办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六是网上办理协商。全年我们将93件提案全部上传到市政协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这样既便于承办单位与提案者通过网络协商办理,也提高了办理工作效率。
    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二是有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时重答复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仍然存在,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有的提案缺乏事前调查研究,内容比较空泛、意见建议不够具体。四是个别部门工作不规范、答复件要素不全、时间滞后、甚至出现差错,影响了办理工作的整体效果。五是对提案工作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
    回顾过去,提案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开拓进取;面对未来,我们任重道远。按照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案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很多领域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探索、去强化、去完善。
    1、进一步完善提案工作制度。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和协商民主要求,将我市两办《意见》相关规定细化、具体化。完善提案提出、立案、交办、办复、质量评价等各个环节,使之更加科学规范。提案委和承办单位加强办理过程中的协调配合,采取重要提案摘报、办理情况通报形式来交流情况,就相关情况进行协商。
    2、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要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协商民主”精神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协同推进“提、立、办、督”四个方面的协商工作,要做到提案提出高质量,立案高标准,办理高实效。每位政协委员每年要提出1个高质量的提案,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专委会每年要提出1-2个集体提案。要建立健全委员提案质量和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实绩的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委员和承办单位不断增强质量意识,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年底对提案进行民主评议,评选出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并予以表彰。
    3、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要推动开展党派、团体、界别、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工作,拓展提案渠道,将政协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政协会议上的大会发言转化为高质量的提案。继续抓好提案走进电视直播间工作。
    4、进一步完善提案协商办理机制。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不断增强提案协商办理的广泛性、规范性和时效性。认真抓好高端办理协商、集中办理协商、联合办理协商、跟踪办理协商、评议办理协商。从而提高提案办理的实效。
    5、进一步加强政协提案工作机构自身建设。要振奋精神,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工作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政务性服务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不断提升提案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今年,要加快提案信息化建设进程,积极倡导提案人提交提案时,不仅要提交纸质提案,而且要同时提交电子提案;积极倡导提案人、提案承办单位和提案委之间,都尽可能通过网络联系,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做好提案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中共辽源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辽源市委六届三次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使政协提案工作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为推动辽源的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多建有据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为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