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高于一切 责任重于泰山

安全高于一切 责任重于泰山
——市工信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综述

 

    人们常说“安全大于天”。因为,安全是一种责任、是第一生产力、是企业生产的最大效益,更是企业生命延续的前提。所以说,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近年来,全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围绕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辽源市委、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市工信局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围绕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两化深度融合、中国制造2025年中心工作,突出行业管理特色和优势,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及促进安全产业发展等方面统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源头治理。今年,启动安全生产治理年相关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用实际行动诠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企业安全检查


企业安全应急预案演练


现场向群众发放资料


安全生产宣传


    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专项督查省级试点和全市重点企业

    今年6月以来,市工信局成立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专项督查组。同时,以督查组的名义聘请行业专家2名。督查组以全市10户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行业省级直接监管试点企业为突破口,紧密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于6月中旬至7月上旬,深入全市各县(区)、市经济开发区进行督查检查,迎检对象为试点企业6户、重点企业2户。本次检查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治理年的具体要求,重点检查企业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三项制度”、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等内容。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管控是关键

    对于延伸开展民爆物品配送服务的民爆企业,要督促其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专用运输车辆、配送服务区域和现场储存设施的安全核验及责任分工,通过规范服务程序、细化安全防范制度、明确告知安全条件、做好安全风险预警以及加强销售使用衔接等工作,提升配送服务质量和安全管控水平。对于应用现场混装炸药生产系统的民爆企业,要根据混装作业现场生产与应用于一体的状况,针对钻爆运环节多、物品流动性大、残药处置难的特点,制定更加严格的系统安全技术要求与保障措施,加强原材料、乳胶基质等危险品的安全管控和混制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要强化对现场混装车、地面站制备工房、原材料库房、混装车清洗维修场地、混制装药场地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硝酸铵等原材料、乳胶基质等半成品流失被盗,确保生产、配送、爆破服务一体化全过程安全生产。


    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6月15日,是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市工信局在市人民广场举行了咨询日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部署,进一步增强全面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推动全市工信系统安全文化建设,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中,市工信局通过宣传板、传单的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传播安全知识,使人民群众更清楚地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做到共同参与、人人重视。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60天攻坚战”

    根据市安委会《辽源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60天攻坚战”活动方案》(辽安委字〔2018〕1号)要求,市工信局第一时间制定了《全市工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60天攻坚战”活动方案》(辽工信发〔2018〕26号),组织召开全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全市工信系统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抓早抓小,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聚焦主责主业、着眼大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民爆行业企业开展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工作,督促其他行业开展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工作。重点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积极协调综合(专业)监管部门联合执法,确保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辽源市民爆行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吉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为预防、控制和消除我市民爆行业职业病危害,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权益,推动民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建立职业健康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结合我市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三、内容
    (一)全市民爆行业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方针,落实民爆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存储民用爆炸物品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人的合法权益。
    (二)各民爆企业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日常管理、从业人员互救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市、县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民爆企业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检查。
    (三)全市民爆行业要落实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扩建、改建和引进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四)民爆企业要制定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方案。依法对本单位可能存在职业健康风险的岗位、工序开展职业病危害分析、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在具有职业病危害部位设置相关警示标识,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有效运行,并及时维护。按照安监部门有关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及职业病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五)民爆企业要制定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措施。如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间突发职业病状时,要及时进行急救处理。对本单位职业病者,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要求,及时进行治疗。
    (六)民爆企业要建立劳保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区、库区作业必须全程穿戴整齐符合规定、标准的劳动保护装备,指定专人检查、巡视此项工作,确保从业人员作业安全。
    (七)民爆企业要建立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的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卫生培训教育,加强对职业病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新员工上岗前应告知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情况。
    (八)民爆企业要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在企业内设置必要的急救药品等职业健康防护物资。
    (九)民爆企业要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工伤保险等。
    (十)本制度解释权归辽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有。


    抓关键、严管理,确保铁路监护道口通行安全

    辽源市辖区四梅线铁路共有铁路监护道口10处,道口监护员29名。多年来在省工信厅、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市工信局较好地完成了道口监护任务,保证了监护道口安全畅通。在监护道口日常工作中,市工信局做到了抓关键、严管理。
    一是认真抓好道口监护员培训。在道口监护员上岗前和每年都要组织道口监护员进行培训,学习技术业务知识和作业标准,新职人员上岗要有班长带班培训一周,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二是严格标准化作业。铁路安全管理被称作半军事化,道口接车作业有严格的作业标准,在工作中按照铁路员工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作业标准,对每个监护员进行严格考核,从而保证了道口监护员作业标准化。
    三是加强道口安全检查。为了保证道口监护员遵章守纪和严格标准化作业,市工信局和有关部门对监护道口进行常态化检查。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及时对道口进行抽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不称职的道口监护员进行调整和辞退。 
    四是认真做好道口安全宣传教育。为了使全体公民增强道口安全意识,市工信局组织道口监护员在道口职场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和宣传袋,从而提高了市民安全意识,杜绝了抢越道口和破坏道口设施现象。
    五是完善道口设施。多年来市工信局配合铁路部门对道口设施进行了改善,先后在道口增设了拉门、无线预警、自动报警,联控监听对讲机、联控电话,同时加强了道口房改造,增设了电取暖,改善了职场环境,道口安全管理取得了很大成绩。截至2018年2月22日道口实现了23年无一切事故,截至2018年5月30日实现8498天无一切事故,保证了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畅通,为辽源市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是由《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修订后标准名称。
    按照国务院标准化工作改革的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组织电动自行车相关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业、高等院校、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等方面的专家成立工作组,开展《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工作,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2018年1月16日起,该标准报批稿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网站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2018年5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该规范。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2018年5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该规范。据相关专家解读,为了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水平,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优化产业结构,新修订的标准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该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


    吉林省铁路监护道口工作守则

    一、道口监护人员要严格执行道口办所规定的工作制度,坚守岗位,精力集中,认真监听,瞭望列车,做好道口的安全防护工作。
    二、接班监护员要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接班前一切准备。
    三、交接班时,交接人员要共同查看工具备品是否齐全,设备是否良好,填写交接记录簿,查看记录簙中记录的事项。
    四、接班监护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达现场接班时,当班监护员不得擅自离岗。
    五、当班监护员在作业中,要统一着装,佩戴规定标志。
    六、当班时要认真填写记录,把班中存在的问题及上级有关精神等填入当班记录簿。
    七、当班监护员在作业中要认真观察列车及公路机动车辆的运行情况,注意监听列车接近道口的鸣笛信号,及时出场疏导机动车辆,阻拦机动车和行人抢越道口。
    八、正线监护员听到列车接近道口的鸣笛信号,必须到室外瞭望。当列车进入接近区段1000米以上(有预警设备从听到音响)时,当班监护员要立即出场疏导机动车辆,严密监视并阻挡行人及车辆通过道口。
    九、监护员要经常检查道口铺面、道口两侧等有无影响行车安全的障碍,如发现碍障碍应立即排除。在道口上发生障碍又不能立即排除,监护员除按规定进行防护外,尽快通知就近车站、铁路养护工区或公安派出所;有条件时要组织过往车辆和行人协助处理。发现设备不良或存在其他不安全因素时。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如实做好记录。
    十、工具备品要交接清楚,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一经发现由当班人按价赔偿。
    十一、监护员要认真执行用电用火安全规定,做好防火及防止煤烟中毒,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十二、监护员有事不能当班时,需提前向负责人请假,空岗负责人调剂人员职守。
    十三、由于监护员擅离职守或监护不力,导致道口安全事故发生,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四、未经请假,擅自缺勤及当班饮酒按自动解聘处理。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王超 采写 
    本版图片由市工信局 提供 
    本版策划 咸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