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不服从指挥,被拘留15日

    编者按:为深入推进全市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有效开展,本报从今日起开辟“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栏,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无证驾驶,不服从指挥,被拘留15日
舒俊

 

    案件回放:7月19日上午8点,正值早高峰,市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二中队长许警官在南门站早高峰,看到一台从南大桥方向行驶过来的棕色轿车有异样,便上前进行检查。这台轿车本来是打了左转向灯,准备往左转车道并道的,看到交警向他走来,迅速右转,不顾交警的停车指挥手势,向人民大街方向行驶。
    不接受交警盘查的车辆一定有严重违法行为,许警官马上意识到这一点。于是迅速通过对讲机呼叫市交通局路口执勤的辛警官进行拦截。在交通局路口,辛警官将该车前面的两台车拦下,这台棕色轿车不得不停车,在场交警迅速上前将车辆熄火,控制了驾驶人。
    经查,该车驾驶员袭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原来,袭某某家人从大连运来一箱大李子,在客运站,通知他去取。袭某某发现电瓶车没电了,趁其有病的父亲熟睡期间,拿走车钥匙,打着火就出发了,没想到刚一上路便被查获。袭某某对自己无证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袭某某由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遇到突发情况会手忙脚乱,对自身以及他人造成极大影响,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的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
    无证驾驶的危害主要集中为四点: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主要对交通安全法规知识薄弱,时常会为规避检查而出现超速、闯红灯等违规的现象,影响了道路的正常交通秩序。二是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无视交通法律法规,拿他人的生命安全作儿戏,对道路交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并且弱化了群众的法制、安全意识。四是诱发违法犯罪。无证驾驶人员因缺乏驾驶条件,并且驾驶车辆来源不明,往往会容易诱发违法犯罪等行为。
    针对无证驾驶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