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配合督察 推动整改落实

全力配合督察 推动整改落实
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落实省环保督察部署积极处理督办案件

 

    本报讯(记者 赵强)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源开展环保督察工作以来,我市相继接到八个批次的群众举报问题,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全力配合督察,迅速组织整改,以实际行动把省环保督察组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东丰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推进环保问题边督边改,对省环保督察组移交的信访案件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疑难案件、重点案件,进行联合行动、合力攻坚,确保案件的办理质量。7月12日、13日,该县陆续接到省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反映该县小四平镇两户塑料厂生产作业时产生噪声和气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该县环保督察协调组立即开展工作,由县环保局、小四平镇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迅速进驻现场进行处理调查。调查中发现新达包装厂、华鑫注塑有限公司两户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且无污染防治措施。县环保局依法对两家企业予以查封。
    东辽县安排精干人员每天24小时专人值守,及时接收、转办省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的案件,确保案件立接、立转、立办。连日来,该县就省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多次进行会商研判,针对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各类问题,迅速分解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全面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整改,确保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市水利局在7月12日晚接到省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反映龙山区寿山镇山湾村采石场南侧的东辽河边有清洗清淤淤泥、存砂问题,造成辽河水域污染。接到督办案件后,该局高度重视,连夜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认真研究,制订方案、部署工作、落实责任。7月13日,该局主管河道、水政执法工作领导和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龙山区水利部门一同到现场,对涉事案件进行核实、调查、取证,细致开展工作,确保按规定时限向省生态环保督察组上报案件调查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省环保督察工作,就如何与省环保督察组衔接、取件、派件、具体落实等情况进行详细部署。7月10日,有群众反映西安区“我的家园”2期 A17号楼、A5号楼、A10号楼、A1号楼附近存在商贩噪音扰民、垃圾污染、烧烤油烟污染问题。该局执法人员随即对上述地点从事露天烧烤业户进行宣传引导,并针对拒不改正、继续经营的业户实施强制清理,现已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