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巡察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编者按:
2018年1月,中央印发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中央巡视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绘制了巩固深化发展巡视工作的“路线图”和“任务书”。为推动规划贯彻落实,本报开辟专栏,刊发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心得体会,推动学习贯彻更加深入、更有成效,确保规划精神在辽源落地生根。
充分发挥巡察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东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沙文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提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谋划和推进,积累了丰富经验。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立市、县巡察制度,并将相关内容写入党章。十九大后,中央出台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释放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利器,必须高度重视,强力组织推进。
一、准确把握巡察政治定位
巡察是政治巡察,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习近平总书记与时俱进提出政治巡视理论,强调巡视工作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巡视巡察。巡察是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举措。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为依据,对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凸显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深化政治巡察,必须在巩固好、运用好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的同时,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体系、提高工作质量、强化成果运用、增强监督合力,不断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县一级开展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有效方式,与巡视工作本质属性相同,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巡视监督全覆盖的创新之举。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始终把政治巡察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充分认识和领会开展巡察工作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准确把握好政治和业务的关系,从政治高度分析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二、深刻领会规划精神实质
贯彻执行规划,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是前提。规划共分总体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坚决完成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任务、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巡视队伍建设六大方面,明确了今后五年巡视工作的目标方向、任务内容和具体举措。我们做好巡察工作,必须学好用好规划,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把握要旨、领会内涵。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原汁原味、逐条逐句的加以学习,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做到以最新精神武装头脑。要坚持学以致用,在工作实践中学习领悟,充分了解各领域专业知识,提高素质本领,成为巡察工作的行家里手。要以实干精神促进工作落实,严格贯彻规划新部署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打通“最后一公里”,以有效的巡察监督,强力震慑基层干部,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密切干群关系,提高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严格落实巡察工作方针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我们一定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落脚点,认真落实巡察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巡察就是“找事儿、挑刺儿”,就是为了给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会诊、补钙”,为了更好地促进工作,最终达到“治好病、干好活”的目的。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瞪着眼睛看、竖起耳朵听、顺着问题和线索查,切实“巡”出实情、“察”出问题,逐步形成“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巡察工作氛围。被巡察党组织决不能讳疾忌医,有病了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了病不敢面对、不去就医,这样就会演变成大病。工作有偏差不去发现和整改,同样会积累出大问题。只有认清这一点,我们的各项工作才能在轨运行、不出大的偏差,才能有起色、有成绩,才能交一份满意答卷,最终实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四、强化巡察工作成果运用
规划明确要求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而抓好巡察成果运用是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关系着巡察工作的生命力。巡察能否取得实效,成果运用是关键。抓好成果运用,必须在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精准发力,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要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主体,督促被巡察单位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推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要建立成果运用督查机制,提出抓好成果运用的具体要求,强化日常监督,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向社会、基层党组织公开巡察成果运用情况,形成常态化整改成果运用机制。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的,反复提醒仍拖着不改、压着不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该提醒的提醒、该约谈的约谈、该诫勉的诫勉、该查处的查处,确保巡察成果落地有声,能够“巡出成效、察出声威”。